关于组织开展《海南省旅游和文化高质量融合发展规划》的比选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海南省旅游和文化高质量融合发展规划》的比选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海南省旅游和文化高质量融合发展规划》的比选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海南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推动全省旅游和文化高质量融合发展,经研究,我厅拟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海南省旅游和文化高质量融合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现对此项工作进行公开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高质量融合发展规划
二、实施时间
*****年6月—12月31日
三、经费预算
不超过130万元(包括调研费、差旅费、会议费、办公用品费、图书资料费、印刷出版费、专家咨询费、税费等费用)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发展回顾与形势判断
梳理总结海南省前一阶段旅游和文化融合发展的成就和瓶颈。结合最新的形势,分析判断海南省旅游和文化高质量融合发展面临的主要机遇与挑战。
(二)发展目标
明确海南省近、中、远期旅游和文化高质量融合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战略、总体布局、具体目标指标。
(三)重点任务
围绕自贸港背景下的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从空间布局、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市场治理体系建设、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体系建设、国际交流与宣传推广、科技支撑等方面明确海南省旅游和文化高质量融合发展的重点任务。
(四)保障措施
涉及旅游和文化高质量融合发展相关的体制机制改革、政策、资金、人才、土地等方面提供综合保障。
(五)重大工程
提出海南省中长期旅游和文化高质量融合发展的重大工程项目及推进计划。
(六)要求
(1)开展规划编制的第三方机构应完成对全省18个市县(不含三沙)的走访和调研工作。
(2)规划最终成果需要经我厅组织专家评审验收通过后提交。
五、申报单位资质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具有独立签订合同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资质及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设备和专业人员团队;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合理的专业化人员配置,对海南旅游、文化产业发展较为熟悉,具有相关规划经验;
(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提供声明函)。
(五)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六、报名提交材料
(一)报名回执单;
(二)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详细内容参考附件二)
(三)按照项目的内容和要求制定的实施方案(包含单位简介、执行方案、规划案例、经费预算等)。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七、比选方式
由项目评审组对比选单位的专业能力、技术文件、经费预算等内容进行综合比选。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官网(阳光海南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自公告之日算起)。请将报名回执盖章扫描以及相关材料(扫描件)于2023年6月15日17:30前发至邮箱lwq970@qq.com。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报名。
确定中选单位后,由中选单位与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附件:1.报名回执单
2.参选文件格式
(联系人:黄先生,186*****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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