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豫0181破15号河南科泰净水材料有限公司预招募投资人公告

2022豫0181破15号河南科泰净水材料有限公司预招募投资人公告

2022年9月19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22)豫01破申32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河南科泰净水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泰净水”)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裁定由巩义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巩义法院”)审理本案,2022年9月27日,巩义法院依法指定北京大成(郑州)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因债务人具有一定的重整价值,债权人亦有重整的意愿,拟招募意向投资人。

为公开、公平、公正地引入有实力的意向投资人,维护企业资产及品牌运营价值,实现资源有效整合,最大限度维护债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债权清偿比例,管理人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面向全国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待重整方案基本确定后,适时提请法院转入重整程序,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一)管理人采取公开方式进行招募,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等平台公开发布招募公告,并接受各方监督。

(二)意向投资人应谨慎细致地阅读本招募公告并严格按照本招募公告规定的原则、条件、流程等履行各项手续。

(三)本次招募期限自即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17时止,管理人将于2023年7月3日开始重整投资人评审工作,具体报名程序详见第六部分。

(四)本招募公告中所列科泰净水的概况、管理人阶段性调查数据、相关商业构想,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最终情况及数据以意向投资人调查结果为准,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二、科泰净水基本情况

科泰净水于2010年1月22日在巩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住所地为巩义市芝田镇芝田村建业路,现任法定代表人周秋涛,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99*******

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聚合氯化铝、碱式氯化铝、D1级压力容器;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经销:铝酸钙粉、滤料、絮凝剂、净水材料、铝合金属材。

科泰净水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产品质量求生存,以技术进步求发展,以精细管理求效益”的经营方针,由年产不足1,000吨的小厂成长为年产近50,000吨的专业化水处理药剂企业,并始终坚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经营原则,多次获得省市“质量信得过单位”、“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等荣誉称号。

近年来,受外部宏观经济变化等多重不利因素综合影响,同时受互保企业接连陷入债务危机影响,科泰净水出现重大债务风险、以致陷入经营困境,从2019年至今一直处于全面停业状态。

三、主要资产

(一)不动产

科泰净水公司厂房和办公楼均为自建房,均位于巩义市芝田镇芝田村建业路,面积为3191.77平方米。

(二)设备

科泰净水有办公设备以及生产设备等动产共计25件/套,其中PAC离心式干燥设备装置已抵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巩义支行[该抵押权已转让给天津鑫鸿裕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目前状态为已查封,未解押。因设备数量较多,在此不做详述,详情可向管理人咨询。

(三)知识产权

科泰净水共有4项商标权,11项专利权,均在有效期内,详情可向管理人咨询。

(四)其他资产

另有未进行产权登记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详情可向管理人咨询。

四、项目优势

(一)品牌及质量优势

巩义市凭借原材料资源充足,生产净水剂产量占全国的60%以上,在当地已基本形成净水剂产业基地,在同行业中已有相当高的知名度。科泰净水在此背景下,始终坚持“科技创新、技术进步”的超前理念,投资建立了新技术研发中心和检验中心,检验设备先进齐全,拥有聚氯化铝水处理剂系列最大规模的检验设施,并与中海油天津院、重庆大学、长沙理工大学等建立良好的业务联系,公司产品除销往国内多家自来水公司及相关企业,还有稳定的出口销路。

(二)区位优势

该项目位于巩义,北依陇海铁路,毗邻郑西高铁,交通十分便利。紧邻310国道,靠近连霍高速、焦桐高速巩义段入口,运输成本低,优势明显。

(三)核心竞争力

科泰净水具备较强的技术实力,能为客户生产技术含量更高的个性化产品,拥有丰厚的技术储备。

此外,科泰净水拥有排污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同时公司主营项目也通过现状环境影响评估,符合环保备案条件。

综上,科泰净水具有丰富的生产经营经验、先进的技术理念、成熟的产品结构、广泛的客户资源、知名的品牌建设与影响力,实现企业重生的可能较大。

五、招募条件

1.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应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意向投资人系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当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信用记录,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且未涉嫌重大违法行为;

2.意向投资人应具备与科泰净水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意向投资人或其管理层、关联方具有水处理药剂生产、销售经验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意向投资人应具有充裕的资金实力,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投资款,并能够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

4.意向投资人应确保目标公司重整再生以及重整后生产运营的顺利进行;

5.须交纳50万元投资意向金。

六、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的报名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6月30日17时,本公告发出前已向管理人表达投资意向的意向投资人也需要按照本公告要求进行报名。

(二)报名地点和联系人

报名地点:河南科泰净水材料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律师、张律师

联系电话:137*****455134*****562

(三)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1.投资意向书;

2.意向投资人简介,应包括自然人或者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经营情况、企业股东情况以及意向投资人财务状况和资金实力,重整投资资金的来源及计划,此前的经验和优势(如有),参与重整投资的成功经验(如有);

3.意向投资人身份证明,企业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4.意向投资人同意签署保密协议的承诺函;

5.意向投资人履约能力证明。

报名材料需提交一式叁份且需将与该材料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KTJSGLR@163.com。

(四)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所需材料和交纳投资意向金后,可向管理人了解审计评估情况、债权确认情况、实地考察或对科泰净水进行不超过7日的尽职调查,并于管理人指定的日期之前提交重整投资方案,重整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及时提交)

1.重整投资人的介绍;

2.重整资产的对价;

3.对重整资产的承继安排;

4.重整的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和支付保证;

5.其它与重整相关的事项。

(五)交纳保证金并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1.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后,管理人将在巩义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听取广大债权人的意见后,以重整投资对价和投资人综合实力两项标准为依据,确定最终的投资人;

2.管理人确定投资人后,意向投资人须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并支付150万元投资保证金,正式成为重整投资人;

3.如投资人不能执行《重整投资协议》约定的义务,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六)投资意向金与投资保证金

1.所有报名的意向投资人均须交纳50万元投资意向金,确定为正式投资人后,须交纳合计150万元的投资保证金(确定为正式投资人后,投资意向金自动转为投资保证金);

2.未能被确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的其他意向投资人,所缴纳的投资意向金在确定正式重整投资人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投资意向金和投资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3.投资意向金和投资保证金所产生的法定孳息应列入破产财产,管理人依据招募程序不予退还的保证金列入破产财产;

4.投资意向金和投资保证金交纳至管理人账号。(开户名称:河南科泰净水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巩义文化广场支行;账号:999*****153*******

七、其他事项

1.本公告非要约文件;

2.如有影响本次招募的重大事项发生或依法院要求,管理人可中止或撤回本次招募计划,管理人无需对意向投资人的工作作任何补偿;

3.本公告由科泰净水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管理人。

河南科泰净水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6月9日

附件:

1.参与投资意向书

2.保密承诺书

3.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
附-0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doc 下载2
附-02保密承诺书.docx 下载2
附-03授权委托书.doc 下载4
附-01投资意向书.docx 下载3

标签: 投资人 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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