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2023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文昌市2023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3-6-8 16:56: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昌市2023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项目编号:hizw202*****003)已由文昌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文审批(2023)168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文昌市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文昌市东阁镇群星村委会后坡邢村、东路镇大坡村委会高州村、铺前镇东坡村委会小洋村、潭牛镇美文居二小组
2.2项目内容及规模:(1)东阁镇群星村委会后坡邢村:新增硬化乡村支路8条总长954.28m,路宽4m,硬化总面积为2945.74㎡,硬化巷道6条总面积为639㎡,路面宽2-2.5m,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新建广场铺装面积为2033.69㎡,盖板排水沟45m,沉砂池3座,太阳能路灯37套,仿木栏杆139m,景观绿化2106m2,环境整治2277m2,树池4个,石凳石桌4套,美丽乡村标识牌1个,地面硬化82.88㎡;拆除重建旧巷路17.6㎡、水泥地面129.5㎡,拆除旧水泥混凝土路面370㎡等。 (2)东路镇大坡村委会高州村:新增硬化乡村支路8条总长458.3m,路宽4m,硬化总面积为1374.82㎡,硬化巷道5条总面积为424.4㎡,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新建广场铺装面积为2980.14㎡,停车位硬化62.5㎡,浆砌片石挡土墙262m,仿木栏杆306m,单臂路灯22盏,配电箱1个,树池120m,种植三角梅176株,D300圆管涵1座,DN160 PVC排水管73m,沉砂池4座,石凳石桌4套,美丽乡村标识牌1个;迁移电杆2杆,拆除构筑物25㎡、水井2个等。 (3)铺前镇东坡村委会小洋村:新增巷道铺装总面积1772.53㎡,主干道扩宽面积为361㎡,地面水泥硬化路面90㎡,路缘石135m,树池2个,太阳能路灯24盏,环境整治874㎡,绿化提升总面积为4592㎡,铺装生态停车场378㎡,鱼塘清杂3646㎡,绿化给水5OPE给水管746m,排水管道958m,排水井45个,检查井18个,排水口2个,美丽乡村标识牌1个等。 (4)潭牛镇美文居二小组:新增硬化乡村支路2条总长131.44m,路宽4.5m,硬化总面积为463.35㎡,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新建面包砖硬化面积929.79㎡,花岗岩装饰硬化面积1179.63㎡,浆砌片石挡土墙135.91m,混凝土排水沟长86.84m,太阳能路灯49盏,雨水跌水井2个,成品四人石桌凳组合5组,石凳8套,清理杂草及表土4517.52㎡,拆除无人居住破屋362.39 ㎡,砍伐乔木及灌木共计263株,美丽乡村标识牌1个等。。招标控制价7,242,667.96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9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文昌市2023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一标段(东阁镇群星村委会后坡邢村);标段编号: hizw202*****003001;标段类型: 施工;控制价:*******.3400
标段2: 标段名称: 文昌市2023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二标段(东路镇大坡村委会高州村);标段编号: hizw202*****003002;标段类型: 施工;控制价:*******.1800
标段3: 标段名称: 文昌市2023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三标段(铺前镇东坡村委会小洋村);标段编号: hizw202*****003003;标段类型: 施工;控制价:*******.9300
标段4: 标段名称: 文昌市2023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四标段(潭牛镇美文居二小组);标段编号: hizw202*****003004;标段类型: 施工;控制价:*******.51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标段2: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标段3: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标段4: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6质量要求:
标段1: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有关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标段2: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有关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标段3: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有关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标段4: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有关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 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并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 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 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 体工作分工;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或资格以及施工能力;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 标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4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4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 招标项目)。 3.4 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5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 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备注:以上3.5款更改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 依法予以限制。签订合同或执行合同中,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 如因此导致招标人损失的还须赔偿招标人的损失。 3.6 投标人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 档案手册》登记,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7 在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企业严重失信名单(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 件递交截止之日止的任意一天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但凡在企业严重失信名单上的企业,处罚期内 不能投标。 3.8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信息应与确认投标时填写的负责人一致。
标段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 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并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 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 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 体工作分工;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或资格以及施工能力;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 标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4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4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 招标项目)。 3.4 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5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 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备注:以上3.5款更改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 依法予以限制。签订合同或执行合同中,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 如因此导致招标人损失的还须赔偿招标人的损失。 3.6 投标人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 档案手册》登记,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7 在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企业严重失信名单(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 件递交截止之日止的任意一天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但凡在企业严重失信名单上的企业,处罚期内 不能投标。 3.8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信息应与确认投标时填写的负责人一致。
标段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 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并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 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 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 体工作分工;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或资格以及施工能力;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 标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4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4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 招标项目)。 3.4 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5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 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备注:以上3.5款更改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 依法予以限制。签订合同或执行合同中,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 如因此导致招标人损失的还须赔偿招标人的损失。 3.6 投标人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 档案手册》登记,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7 在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企业严重失信名单(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 件递交截止之日止的任意一天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但凡在企业严重失信名单上的企业,处罚期内 不能投标。 3.8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信息应与确认投标时填写的负责人一致。
标段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 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并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 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 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 体工作分工;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或资格以及施工能力;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 标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4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4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 招标项目)。 3.4 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5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 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备注:以上3.5款更改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 依法予以限制。签订合同或执行合同中,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 如因此导致招标人损失的还须赔偿招标人的损失。 3.6 投标人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 档案手册》登记,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7 在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企业严重失信名单(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 件递交截止之日止的任意一天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但凡在企业严重失信名单上的企业,处罚期内 不能投标。 3.8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信息应与确认投标时填写的负责人一致。
3.2 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成员单位 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 工资质或资格以及施工能力;(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标段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成员单位 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 工资质或资格以及施工能力;(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标段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成员单位 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 工资质或资格以及施工能力;(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标段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成员单位 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 工资质或资格以及施工能力;(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4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4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3年06月09日 00时00分2023年06月15日 23时59分,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下载招标文件。
4.2 标段1(标段名称:文昌市2023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一标段(东阁镇群星村委会后坡邢村)):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提供选择 不含 图纸),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5,000元。
标段2(标段名称:文昌市2023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二标段(东路镇大坡村委会高州村)):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提供选择 不含 图纸),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5,000元。
标段3(标段名称:文昌市2023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三标段(铺前镇东坡村委会小洋村)):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提供选择 不含 图纸),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5,000元。
标段4(标段名称:文昌市2023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四标段(潭牛镇美文居二小组)):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提供选择 不含 图纸),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5,000元。
5.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6-29 9:30:00 ,地点为: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205开标室。(适用于现场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6-29 9:30:00 。投标人应当通过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上传。(适用于网络递交)
5.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23-6-29 9:30:00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支付或线下银行转账支付、银行保函支付,支付地址:http://zw.hainan.gov.cn/ggzy/。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上发布。
7.其他
7.1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企业信息管理系(http://zw.hainan.gov.cn /ggzy/)中登记企业信息 , 然后登陆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zw.hainan.gov.cn/ggzy/)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 其他文件;
7.2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GZBS):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在http://zw.hainan.gov.cn/ggzy/ggzy/xgrjxz/index.jhtml下载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非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不是.GZBS):必须使用电子签章工具(在http://zw.hainan.gov.cn/ggzy/ggzy/xgrjxz/index.jhtml下载签章工具)对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盖章(使用WinRAR对PDF格式的标书加密压缩);
7.3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投标书为GTBS格式;非电子标:投标书需上传PDF加密压缩的rar格式);
7.4开标的时候必须携带加密锁(CA数字认证锁)和光盘、U盘拷贝的电子版投标书。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文昌市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 海南禾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 文昌市清澜开发区市委市政府西副楼6楼613室 地 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101房
联系人: 陈工 联 系 人: 刘工
电 话: 0898-******** 电 话: 0898-********
招投标监督部门: 文昌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 0898-********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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