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天津市河东区上杭路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C-SHLSQ2023068)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河东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河东区上杭路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6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河东区上杭路街社区卫生服务
中心。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口腔领面锥形束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1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河东区上杭路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河东区上杭路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
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磋商之日前3
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和2022年6月全然
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激的
件:未到缴税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款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010509
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6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
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截至磋商之日成立不足3年的
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
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的规定,若供应商是拟供产品
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若供
应商不是拟供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
可证复印件。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参与磋商声明函,格式自拟。
4.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供应商须提供非转包或分包参与磋商声明函,格式自拟。
5.若法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若为被授权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须由法定
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
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09日09时30分到2023年06月15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至招标代理机构咨询及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9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嘉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利和大厦10
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19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嘉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利以慢婷为
层)
七其他
受天津市河东区.上杭路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委托,天津市嘉诚招标咨询得限公司将以竞
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河东区上杭路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采购项目实施采现济澳。
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河东区上杭路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日编号:JC-SHLSQ2023068
二项目内容及项目预算
包号:1:项目内容:口腔颌面锥形束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数量:1套:交货期限:签订
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货:项目预算:36万元: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磋商。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
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全部货物均由中小
企业制造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10%的扣除。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
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
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
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子认
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本项日如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
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
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
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等文件要求,
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然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因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
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查询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15:30时。
四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
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磋商之日前3
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和2022年6月至
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
件:未到缴税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款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6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
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截至磋商之日成立不足3年的
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Q号
医疗
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的规定,若供应商是
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证复印件若供
应商不是拟供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祸经营兴施
可证复印件。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参与磋商声明函,格式自拟。
4.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供应商须提供非转包或分包参与磋商声明函,格式自拟。
5.若法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若为被授权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须由法定
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
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五获取竟争性磋商文件时间方式及文件售价:
(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15日每日北京时间
上午09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
外)。
(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天津市嘉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利和大
厦10层)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包,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未购买磋商文件
者不得参加磋商。
六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6月19日下午14:30时北
京时间)
(二)提交响应文件及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嘉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天津市河
西区解放南路利和大厦10层)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河东区上杭路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万庆道239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耿老师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18522026999
八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嘉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坏个与为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利和头厦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59556868
(四)项目联系人:秦老师白老师田老师高老师
老师
(五)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标书款和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天津市嘉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广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友谊支行
账号:441360100100019483
(六)电子邮箱:qintjjezb.com
九质疑方式:
(一)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
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嘉诚招标咨询
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
知四询问与质疑
(二)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十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即自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13日止。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河东区上杭路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万庆道239号
联系人:耿老师
电话:1852202699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嘉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79号利和大厦10层
联系人:秦老师白老师田老师高老师彭老师
电
话:022-59556868
电子邮件:qintjjczb.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010503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