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洪江市人民法院关于洪江市旭丰竹木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选任管理人公告
湖南省洪江市人民法院关于洪江市旭丰竹木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选任管理人公告
湖南省洪江市人民法院关于洪江市旭丰竹木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选任管理人公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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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09日 1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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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洪江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本院已裁定受理对洪江市旭丰竹木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一案,现面向全市公开选任管理人,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机构为编入湖南省法院三级以上破产管理人名录中的社会中介机构; (二)申报机构及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况。 二、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书。本院经资质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单位需预交职业保证金。如仅有一家符合条件,则指定该机构担任管理人;如有两家以上符合条件,本院将采取摇号或抽签方式选任管理人。 三、报名时间 报名期限截止至2023年6月14日下午5:00时。 四、报名地点与联系人 报名地点: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联系人:姜宇鸥 联系电话:173*****799 二〇二三年六月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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