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区政务网络线路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于洪区政务网络线路租赁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0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于洪区政务网络线路租赁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60,000.00
最高限价(元):360,000
采购需求:
1. 第一标段:互联网多链路冗余线路最高限价24万元/年;互联网宽带线路最高总限价12万元/年
1.1.线路需求
本标段采购内容第一部分为于洪区电子政务网络三年期的互联网多链路冗余线路租赁,由本地运营商提供的,带宽为≧1G的互联网光纤数据专线一条,使用 64 个固定双栈IP地址;
本标段采购内容第二部分为于洪区电子政务网络三年互联网宽带线路租赁带宽为≧1G的互联网访问宽带32条。具体安装内容:核心机房 20条千兆出口;区委北楼 2条千兆出口;区政府主楼 2 条千兆出口。其余千兆出口线路根据实际实施需求由甲方指定于洪区域内安装,所有线路均使用PPOE拨号或固定IP地址访问方式接入。第一、二、三标段兼投不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包组01施工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单位、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均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或加分),用扣除(或加分)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240,000.00
最高限价(元):240,000
采购需求:
标段二:互联网多链路冗余线路最高限价24万元/年
本标段采购内容为于洪区电子政务网络三年期的互联网多链路冗余线路租赁,由本地运营商提供的,带宽为≧1G上下行相等的互联网光纤数据专线一条,支持固定双栈IP地址各≥64个。第一、二、三标段兼投不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包组02施工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单位、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均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或加分),用扣除(或加分)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240,000.00
最高限价(元):240,000
采购需求:
标段三:电子政务网络互联网接入备份路租赁服务
本标段采购内容为于洪区电子政务网络三年期的互联网多链路冗余线路租赁,由本地运营商提供的,带宽为≧1G上下行相等的互联网光纤数据专线一条,支持固定双栈IP地址各≥64个。第一、二、三标段兼投不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包组03施工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单位、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均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或加分),用扣除(或加分)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420,000.00
最高限价(元):420,000
采购需求:
第四标段:电子政务外网专网线路租赁服务
本标段采购内容为于洪区电子政务网络三年期的电子政务全域覆盖专网有线线路与5G无线组网两部分。
一是,由本地运营商提供的,带宽为≥200M专网线路290条,实现各委办局、社区、村等基层单位与中心机房通信(于洪区黄海路37号)。
二是,由本地运营商提供的,带宽为≥30M的5G双域专网290点并完成实名制登记业务开通,同时提供支持MPLS-VPN协议、5G与WAN端口冗余的CPE终端与290个。UPF可采用独立下沉组建点对点网络或采用UPF共享方式组网,如采用运营商UPF共享汇聚方式,需提供一条上下行相等≧500Mb带宽汇聚主干光缆,终端点数增加时可扩容。有线与无线为双线冗余,所有5G专网点位每月共享≧1Tb物联网的流量资源池,如每月有结余流量可无限累计到下月。每点位支持≧64个固定双栈私网IP地址,地址段由甲方自行划分配置。5G双域专网支持授权各单位同运营商手机号码接入专网,且可配置权限与CPE组网分成两个独立区域。CPE设备需支持MPLS-VPN协议,支持PE终端组网。提供全国对讲终端14台。
投标文件中明确线路、点位及5G流量套餐单价(包含共享资源池每TB阶梯价格),便于合同期内随时增加使用数量,每年结算以签订合同与附件《点位开通清单》中的数量明细为准,按实际使用情况支付租用费。投标文件中提供组网拓扑图,需明确组网方式与支持通讯协议。要求开标现场针对投标方案设计的5G组网方式、架构、性能及本标书要求的CPE功能进行现场演示。
合同履行期限:04包施工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全部交付甲方使用,并提供网络测试期限不少于30天,测试期后开始正式计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单位、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均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或加分),用扣除(或加分)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国内注册的电信运营商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2日 09时00分至2023年06月16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7月0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投标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开标时间即为投标人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完成报价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于洪区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于洪区信息中心)
地 址: 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7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市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7号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于洪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市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梁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