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招标公告

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招标公告


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询价采购通知
津采询[2015]121-1号
各潜在供应商:
根据江津区财政局的通知,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江津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中心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进行询价采购,请合格的供应商按下列要求填报:
一、 询价采购内容
商品名称 品牌及规格和技术参数 数量(辆)
福田蒙派克S级 详见附件 1
其他优惠承诺(如赠送等):
单位要求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供货
二、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为: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三、投标及开标时间
(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0月14 日9:30—10:00
(二)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4 日10:00
四、投标须知
(一)投标人资格:
1.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其他要求:
本项目标书费:300元/套。开标时投标人先到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然后到财务科现场刷卡缴纳标书费。未交纳标书费的,其投标无效。
(二)投标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经济文件
报价表(格式附后);
第二部分:商务和技术文件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附后),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询价活动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3.投标货物与招标货物商务条款差异表(格式附后);
4.售后服务承诺内容列表(格式附后)。
(三)投标文件的装订:
1.投标文件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均为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须在首页右上角标注“正本”、“副本”字样。正本、副本内容必须一致,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2.投标文件正、副本必须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并逐页盖章。
3.投标文件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应分别密封。封面注明项目名称、编号、投标单位、文件所属部分(经济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封面单位名称和密封处加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按本询价通知要求填报后,密封送达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超过规定时间送达的不予受理,信封密封处必须加盖公章。投标文件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五)有关要求:
1.供应商投标时注明所报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及详细指标。
2.供应商负责送货、安装、调试、培训等所有工作。
3.各投标人只对所投项目作完整唯一报价。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标处理:
1.投标报价超出采购最高限价的;
2.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不齐的;
3.投标文件未装订成册、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等未按采购文件要求装订的;
4.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
5.报价不完整或出现二个及以上报价的;
6.投标文件不能完全满足项目实质性要求的。
(七)投标人对采购文件中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区交易中心鉴证科提出质疑(联系电话:023—********)。质疑于2015年10月13日上午12时前书面提交。逾期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格式请在www.jjqjyzx.com上下载)。
(八)各投标人请自行踏勘现场。
五、中标人确定办法
(一)评审时首先开启投标文件商务和技术部分,符合项目要求的投标达到三家及以上,方开启相应的投标文件经济部分。
(二)采取最低价评标法确定中标人。即以满足采购需求的最低报价成交;如果同时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的最低报价,由最低相同报价的单位现场进行再次报价,直至出现最低报价为止;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第二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与第一中标人报价差额在5%(含5%)以内,可顺延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到第三中标候选人。否则,将重新组织采购。
(三)发出中标通知书前,采购单位将对投标人资质证明原件进行审验,审验通过后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若审验未通过则取消其中标候选资格,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替补。
(四)采购结果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中标人前往我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
六、投标人虚假投标、使用虚假材料、恶意方式质疑和不履约等行为的处理细则:
(一)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缺少任何一项,投标人将承担投标无效的风险(采购单位将不再采取任何补救措施和通过任何方式寻求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文件使其无效投标变更为有效投标)。
(二)经查实,若投标人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集中采购机构将向有关部门通报、报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停止其参加江津区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理。
(三)投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采购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七、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供应商所提供合格的汽车产品以及发票,且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检测标准以及安全认证的出厂的全新、合格的产品,按照随车物品清单等随车文件向采购单位交付随车工具、备件等物品。交付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等随车文件。
(二)须按厂家规定的保修条款和报价方的售后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汽车产品三包条款、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
八、验收、付款方式
按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合格证书技术资料中的质量要求和双方签订的合同技术附件所规定的条款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全款。

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杰子倩
联系电话:(023)********
传 真:(023)********

重庆市江津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中心
联 系 人:莫永梅
联系电话:137*****98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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