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赫镇污水处理工程综合楼土建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叶赫镇污水处理工程综合楼土建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叶赫镇污水处理工程综合楼土建工程已获吉发改审批【2014】10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平市叶赫海格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
2.1工程名称: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叶赫镇污水处理工程综合楼土建工程
2.1.1工程概况: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叶赫镇污水处理工程综合楼土建工程,建筑面积1435.97平方米;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1.2招标范围: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叶赫镇污水处理工程综合楼土建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2.1.5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1.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第二标段:
2.2工程名称: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叶赫镇污水处理工程综合楼土建工程监理
2.2.1建设规模: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叶赫镇污水处理工程综合楼土建工程,建筑面积1435.97平方米;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2.2计划工期:中标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止。
2.2.3招标范围: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叶赫镇污水处理工程所含全部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2.2.6监理服务期:中标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止。
2.2.7质量要求:监理服务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2.3资金情况:已落实。
2.4建设地点: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叶赫镇。
3、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第一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一级及特级施工总承包资质除外。其中,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1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按《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试行办法》(吉建管〔2007〕17号)第八条规定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14〕6号)。
3.1.2近3年(2012-2014)具有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
第二标段: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其中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建监理服务工程,否则为无效投标。
3.2.1近3年(2012—2014年)具有至少一项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3.2.2外省投标企业需按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10日至2015年10月15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证件及资料到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5)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2套);
(6)业绩证明文件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7)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8)项目经理及总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9)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4.2一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二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5年10月30日11点00分,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人:四平市叶赫海格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四平市红嘴经济开发区兴红路1515号
联 系 人:吕洪光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景阳大路4019号英湖商务港14栋4楼
联系电话:****-********、********
联系人:孙高超
日期:201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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