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州区第二人民医院彩超探头、便携式B超、腹腔镜配件招标公告

利州区第二人民医院彩超探头、便携式B超、腹腔镜配件招标公告




广元市利州区第二人民医院彩超探头、便携式B超、腹腔镜配件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广元市利州区第二人民医院拟对其彩超探头、便携式B超、腹腔镜配件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诚邀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单位参加。

1、项目名称:广元市利州区第二人民医院彩超探头、便携式B超、腹腔镜配件采购项目。

2、项目业主:广元市利州区第二人民医院。

3、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天内完成并满足验收要求。

4、供应商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有强制性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文件,提供产品注册证或备案证明文件。

5、报名时间及地点: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7日,广元市利州区第二人民医院项目招采办。

6、谈判时间:2023年6月 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7、谈判地点:广元市利州区第二人民医院会议室。

8、项目业主:广元市利州区第二人民医院,联系人及电话:杨老师133*****666

一、总则:

1、谈判内容:广元市利州区第二人民医院彩超探头、便携式B超、腹腔镜配件采购项目。

2、供应商合格条件的要求:符合邀请书资格要求。

3、项目实施地点:广元市利州区第二人民医院。

二、报价的说明:

1、参与谈判被邀请人的实际报价应包括成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和税金等各项应有费用扣除企业优惠、让利后的价格。

2、报价文件依据:本项目谈判文件。

3、报价文件组成部分:

(1)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公司证件。

三、报价注意事项: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报价无效。

2、参与谈判被邀请人按本谈判文件的规定,编制报价文件一份。

3、全套报价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

4、参与谈判被邀请人应将报价文件进行密封。报价文件封套的密封口处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5、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作要求。

5、本次谈判应由谈判被邀请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若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的,被委托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并出示身份证。

6、谈判中标人不能将项目转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7、谈判中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广元市利州区第二人民医院签订正式的合同。

8、除上述情况外,凡与本谈判文件不符的报价或对谈判文件未作实质性响应的报价均无效。

四、谈判、评审程序:

谈判评审工作由谈判小组进行,根据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评审要求确定谈判中标人(具体详见第五部分:谈判原则及办法)。

1、报价部分的评审: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的二轮报价。

2、经过谈判、评审,选择质量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由采购人向其发出谈判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按谈判成交通知书规定时间到广元市利州区第二人民医院签订合同。若到期不来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成交资格。

五、合同价格以评定的谈判成交金额为合同金额。

六、本项目实行期限责任制,可在合同中约定逾期违约事项。

七、合同实施中有未尽事宜,经采购人、中标单位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增订补充合同。

广元市利州区第二人民医院

2023年6月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彩超探头 便携式 腹腔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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