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高新区迁建冯营子初中结算审计项目
承德高新区迁建冯营子初中结算审计项目
承德高新区迁建冯营子初中结算审计项目
比选文件
比选人:承德高新区教育体育局
比选代理机构:承德尚联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六月
第一章比选公告
承德高新区迁建冯营子初中结算审计项目比选公告
一、项目概况
1.承德高新区迁建冯营子初中结算审计项目,我公司代建的承德高新区迁建冯营子初中项目,于2019年5月25日开工,主体工程于2021年6月8日竣工验收合格。因外网工程未竣工,现施工单位申请对主体工程进行竣工结算审计。迁建冯营子初中项目合同金额为:*********.00元(主体及外网工程),施工单位报审主体工程结算金额为:*********.42元。为保证承德高新区迁建冯营子初中结算审计项目顺利推进,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服务。
2.服务期限: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90天.
3.比选范围及标段划分:依照有关规定,开展承德高新区迁建冯营子初中结算审计项目工作,完成承德高新区迁建冯营子初中结算审计项目工作并取得财政部门使用审核同意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比选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评审时申请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11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双桥区铁路中居宅34#楼1单元611室,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获取比选文件等相关资料。
四、申请文件的递交
1.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16日09:30:00,申请文件接受邮寄,但需要保证密封完好。邮寄或现场递交地点为:双桥区铁路中居宅34#楼1单元611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五、定标原则
按照参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并确定报价最低的申请人为比选中选人,如果最低报价相同,则由比选申请人进行第二轮报价并以此类推。
六、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承德市高新区教育体育局
地址:承德市高新区科技大厦1113室
电话:185*****365
联 系 人:谢宏亮
比选代理:承德尚联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双桥区铁路中居宅34#楼1单元611室
电话:137*****968
联 系 人:付坤
第二章比选须知
项号 | 内 容 | 说明及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承德高新区迁建冯营子初中结算审计项目 |
2 | 承德市开发区 | 承德市开发区 |
3 | 质量标准 | 合格。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法规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
5 | 比选费用 | 申请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次比选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
6 | 报价 | 固定总价。必须涵盖完成比选人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 |
7 | 服务期限 |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90天 |
8 | 最高限价 | 23.7万元 |
9 | 申请文件的装订 | 1、申请文件应胶装成册。 2、按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单位章、签字。 |
10 | 比选有效期 | 90天(从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算起)。 |
11 | 开标 | 1、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宣读申请人名称、参选报价和比选人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它内容。 2、由有关工作人员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
12 | 申请文件份数 | 纸质申请文件3份,正本1份,副本2份。 |
13 | 符合性评审 | 申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审委员会符合性评审后作否决处理: (1)未按比选文件要求盖章、签字的。 (2)未按比选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并提交证明材料的。 (3)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
14 | 确定中选人 | 评审委员会对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申请文件,按照参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并确定报价最低的申请人为比选中选人,如果最低报价相同,则由比选申请人进行第二轮报价并以此类推。 |
15 | 比选代理服务费 | 招标代理服务费叁仟元整,由中选人支付,在领取中选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比选代理付清。 |
第三章 服务要求
依照有关规定,开展承德高新区迁建冯营子初中结算审计项目工作,完成承德高新区迁建冯营子初中结算审计项目工作并取得财政部门使用审核同意书。
第四章比选办法
一、比选定标原则
本次比选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
二、评审组织
评审由比选人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人数为3人或以上单数。
三、评审程序
1.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剔除实质上未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申请文件。
2.评审委员会对所有通过符合性评审的申请文件进行价格评审,按照参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并确定报价最低的申请人为比选中选人,如果最低报价相同,则由比选申请人进行第二轮报价并以此类推。
附表:
符合性评审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备注 |
1 | 有效营业执照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申请文件中附复印件 |
2 |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 | 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 申请文件中无需附相关证明资料,开标现场由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查询 |
3 | 申请文件签署 | 申请文件签字、章印齐全 | |
4 | 服务期限 | 申请文件载明的服务期限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 |
5 | 比选报价 | 比选报价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 |
6 | 联合体投标规定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7 | 申请文件完整性、规范性 | 申请文件完整且编排有序,申请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错漏,以及其他方面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 |
8 | 服务方案 | 符合比选文件服务要求 | |
结论:是否通过符合性评审 |
说明:各项评审内容有一项不满足即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不能通过符合性评审。
第五章 合同协议书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1、项目基本情况:承德高新区迁建冯营子初中结算审计项目,我公司代建的迁建冯营子初中项目,于2019年5月25日开工,主体工程于2021年6月8日竣工验收合格。因外网工程未竣工,现施工单位申请对主体工程进行竣工结算审计。迁建冯营子初中项目合同金额为:*********.00元(主体及外网工程),施工单位报审主体工程结算金额为:*********.42元。为保证承德高新区迁建冯营子初中结算审计项目顺利推进,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服务。
2、服务内容和要求
依照有关规定,开展承德高新区迁建冯营子初中结算审计项目工作,完成承德高新区迁建冯营子初中结算审计项目工作并取得财政部门使用审核同意书。
3、服务方式
本项目由乙方组织项目团队,完成上述服务内容,提交技术成果并取得批复文件。
二、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完成承德高新区迁建冯营子初中结算审计项目工作并取得财政部门使用审核同意书。
三、乙方向甲方交付报告书份数及时间
完成审计后15日内,向甲方提交最终成果文件4套,电子版光盘1份。
四、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关必要的支持和技术资料。
2、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乙方责任:
1、按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完成承德高新区迁建冯营子初中结算审计项目。
2、负责协调与本项工作相关的地方事宜,并承担相关费用。
3、乙方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遵守法律法规,对自己的人身、设备安全负责。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4、乙方不得以甲方未及时提供项目的相关资料和数据为由,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
五、合同价款及其支付方式
1、本合同为总价合同,合同价款(含税)总额为(大写)人民币元 。
2、支付进度: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全部审计工作,甲方申请财政资金支付。
六、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审计期限延长,责任由乙方承担。
2.如因各级审批部门原因造成的审计期限延长,不视为乙方违约。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顺延合同的履行期。
3、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如期履行的,不视为乙方违约。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顺延合同的履行期。
七、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除与本项目有关的目的外,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提供、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八、知识产权归属
本协议形成的技术报告或技术成果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
九、争议解决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 陆 份,双方各执 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价款全部支付完成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六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承德高新区迁建冯营子初中结算审计项目
申 请 文 件
申 请 人:(全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一、参选函
(比选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总价;服务期限:,遵照比选文件的要求,在全面接受约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前提下承担本合同的全部工作。
2.我方承诺在规定的比选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申请文件。
3.如我方中选: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5. 无(其他补充说明)。
申 请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年月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 比选申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比选有效期满。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申请人:(盖单位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三、营业执照
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服务方案
格式自拟。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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