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节水灌溉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农田节水灌溉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HS招[2015]D004号 开标时间:2015-11-03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闽华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大田县文江乡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HS招 [2015]D004 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田县文江乡龙门片农田节水灌溉改造工程已由 大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田发改农业[2015]6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大田县文江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大田县文江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闽华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田县文江乡龙门片农田节水灌溉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大田县文江乡龙门、民主、后洋、大文、温厝、文江、大中村;
2.3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
2.4工程建设规模: 包括新建拦河坝3座,衬砌防渗渠道6条、长10900M,新建渠道4条、长3800M,清淤渠道6条、长16500M等,项目总投资约*******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大田县文江乡龙门片农田节水灌溉改造工程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预算范围为准,招标图纸为参考;
2.6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福建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竣工验收检查办法(试行)》(闽农综办〔2015〕30号)以及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福建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具备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已延续注册的临时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5.1 根据高检会[2015]5号和闽检发[2015]9号和明检发[2015]7号等文件精神,投标企业单位和企业法人代表和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如经检察机关查询确认中标投标企业单位和企业法人代表和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故要求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附上公司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企业单位和企业法人代表和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注:开具证明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止)。中标单位持《大田缴纳企业工资保证金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领取中标通知书。
3.5.2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9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质检员各一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注册正式职工;
3.10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无 ;
3.11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2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5年 10 月 10 日至2015年 10 月 15 日(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补班照常进行),每日上午9时0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以无记名方式到: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大田县农业企业大厦7楼)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200元。预算书及招标图纸等资料捆绑配售,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1.2 本招标项目K值取值区间为: 8%(含)~11%(不含)(即取值范围为:8.00%~10.99%)
6.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提交方式: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5年 11 月 02 日17时00分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大田县文江乡龙门片农田节水灌溉改造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可简写)”(未注明的视同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11 月 03 日9:30时,地点为: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均溪镇赤岩山路2 号大田县农业企业大厦 7 楼) ;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全过程投标并核查身份证原件同时进行登记确认,否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以不具备投标资格处理。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票据复印件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等上述文件缺一项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7.3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签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田县文江乡人民政府
地 址: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文江乡文江村161号
电 话:138*****699
联系人: 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闽华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沙县金鼎城9幢1单元1102室,邮编: 365500 ;
电话: ****-******* 传真: ****-******* ;
联系人: 陈秀文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农业银行大田岩中支行
开户名称: 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13-8752 0104 0004 224
备注:如需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地址详见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0.2.
标签: 节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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