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浦东机场湿垃圾处置中心项目部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浦东机场湿垃圾处置中心项目部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浦东机场湿垃圾处置中心项目部

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23g-PDJC-ZZCL-03

1.询价条件

1.1浦东机场湿垃圾处置中心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周转材料租赁进行公开询价。

2.项目概况

2.1本项目位于浦东新区,河滨北路以南、航飞路以西,东侧现状为机场垃圾焚烧设备,南侧为设备材料仓库。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30平米,本期用地面积2580.00平米,总建筑面积2302.88平米,本期湿垃圾处置中心建筑面积949.69平米,湿垃圾处置站计容面积853.69平米,地下水池(不计容)96.00平米。

3.各单位报价必须提供以下附件,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1供应商资格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竞标采购物资并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3.2、报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如报价人为单位法人则需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4、如报价人非本单位法人则需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5、需附报价单扫描件。

4.验收方式:货到收货地址后,供需双方共同过磅验收确认数量。

5.付款方式:甲方接到的货物,经有资质的检测部门鉴定合格后,根据供货数量,凭发票办理结算手续。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 专用 】发票,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后甲方应根据供货金额在90天内支付货款,无发票部分供料款不能给予结算付款。若因业主延迟拨款,则付款时间顺延,无息支付货款,乙方自愿放弃由此产生的利息费用。

6.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符合买方及业主相关技术要求。

报价单格式如下:

序号

产品

名称

规格 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租赁

期限(月)

不含税

单价

(元)

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

税额

(元)

不含税

合价

(元)

含税

单价

(元)

价税合计(元)

1

钢管租赁

Φ48*3.5

3000

6







2

钢管租赁

Φ48*3.0

*****

6







3

钢管租赁

Φ48*2.7

*****

6







4

钢模板租赁

1830*915*11mm

平米

3000

3







5

钢支撑租赁

Φ48*3.5

千克

2000

6







6

直角扣件

Φ48*3.5

*****

6







7

十字扣件

Φ48*3.5

1000

6







8

旋转扣件

Φ48*3.5

9000

6







合计:











报价人名称(盖章):

报价人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名):

日期:


,浦东新区,上海

标签: 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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