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原高标准农田地块改造提升项目
信丰县原高标准农田地块改造提升项目
信丰县原高标准农田地块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信丰县原高标准农田地块改造提升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信丰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大塘埠、小河、嘉定、大桥等乡镇;
2.2招标规模:本次招标金额约1411.61万元;
2.3计划工期:约90日历天;预计2023年7月20日开工,2023年10月17日完工(具体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2.4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段;
2.5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约定的所有内容;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当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和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且缴纳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拟上述人员中为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证。退休不足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还应提供相应缺失月份(退休前)的社保证明材料;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市场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7)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2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本次招标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不设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1有意向的投标单位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并已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
5.2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可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点系统中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6日10:00,地点为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丰县分中心(信丰县5G产业园园区服务中心二楼)。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远程异地评标系统”评标,不需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内容:“不见面开标”事项说明。
7.1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次施工招标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3本次招标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将公示开标现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信息,公示信息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资格审查入围名单、资格审查结果及项目负责人姓名,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4本项目施工招标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若由于违规企业的行为导致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招标过程中的损失由违规企业承担。
7.5投标企业提供的证书、人员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严禁挂靠,恶性竞争及扰乱招投标市场等行为,如有一经查实,没收投标保证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上网公开其不良行为,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已中标企业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7.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法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承诺书由投标人自行提供(格式自拟),未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标后由招标人进行查询,如发现投标人(含法人、法定代表人和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存在行贿犯罪行为,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7.7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工人工资支付承诺书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承诺书由投标人自行提供(格式自拟),未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8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20〕19号)文件要求,中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按规定进行信息化考勤。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上发布。
招标人:信丰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赣州市信丰县嘉定镇府前路
联系人:廖女士
电话:0797-*******
招标代理机构:信丰佳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信丰县嘉定镇体育新居A2栋202
联系人:赖工
电话:183*****219
监 督 单 位:信丰县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7-*******
2023年6月9日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信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丰县支行营业部
2、户名:信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丰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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