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大通河水电公司东旭二级、卡索峡水电站机组及厂用变保护装置改造—设备采购及伴随
青海大通河水电公司东旭二级、卡索峡水电站机组及厂用变保护装置改造—设备采购及伴随
第1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青海大通河水电公司东旭二级、卡索峡水电站机组及厂用变保护装置改造—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
合同编号:2021-DTH-SB/JG-[2023]第1号(总7号)
招 标 人: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买 方:青海大通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青海大通河水电公司东旭二级、卡索峡水电站机组及厂用变保护装置改造—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买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简述
青海大通河水电公司所辖东旭二级、卡索峡两座水电站的机组及厂用变保护装置,电源插件、CPU插件、交流采样插件、液晶屏等部件,其运行均已超过15年,近年来,因部分插件故障频繁、装置一旦停电后,将无法启动,加之,两站保护装置内部的某些插件,原生产厂家已停产多年,备品备件已难以采购,一旦出现部件(插件)损坏,将无法进行更换。目前,两站现役机组及厂用变保护装置的可靠性、稳定性都已十分脆弱,对机组及厂用变的安全、稳定、可靠运行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和较大的安全风险。为切实有效地解决两站机组、厂用变保护装置已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风险,需对两站机组及厂用变保护装置进行彻底更换。
1.1.2实施单位简况
(1)东旭二级水电站:位于青海省门源县珠固乡境内的大通河上,装有2台4MW轴流转桨式机组,总装机容量8MW。
(2)卡索峡水电站:位于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境内的大通河干流上,装有3台5 MW轴流定桨式机组,总装机容15MW。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东旭二级、卡索峡水电站机组(主保护、后备保护)及厂用变保护装置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
1.2.2主要工作内容
(1)负责两站所供设备(材料)的设计、制造、试验(包括工厂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
(2)需提供的设备(材料)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东旭 | 卡索峡 | ||||
1 | 机组主保护装置 | 套 | 2 | 3 | |
2 | 机组后备保护装置 | 套 | 2 | 3 | |
3 | 机组保护操作回路(含插件及操作把手) | 套 | 2 | 3 | |
4 | 厂用变保护装置 | 套 | 1 | 2 | |
5 | 厂用变保护操作回路(含插件及操作把手) | 套 | 1 | 2 | |
6 | 打印机 | 台 | 2 | 4 | 串口针式打印机 |
7 | 电缆 | 套 | 1 | 1 | 包括:保护装置内部配线及保护装置至盘柜端子配线 |
8 | 导轨式电压端子排 | 个 | 650 | 650 | 盘柜内电流端子全部更换,含隔片、短接片 |
9 | 导轨式电流端子排 | 个 | 150 | 170 | 盘柜内电流端子全部更换,含短接片 |
10 | 其他附件 | 套 | 1 | 1 | 含机架,盘柜面板,保护盘转换开关等 |
(3)负责两站所供设备(材料)的包装、运输和现场交付;
(4)负责两站所供设备的上电调试,并配合买方人员做好保护装置的定值校验、传动试验;
(5)负责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与计算机监控系统设备厂家之间的配合,完成所供设备与监控系统设备之间的数据传输和通讯调试;
(6)负责本合同项下设备在设计选型阶段,充分考虑与电站断路器、二次回路的适配性设计;
(7)提供相应的伴随服务/技术服务和配套的售后服务(包括:设备的上电调试,设备现场的配合校验、试验,对买方人员就设备的正确使用、运行、维护实施的现场技术培训,参与所供设备各阶段的验收、配套的售后服务等);
(8)提供所供设备的相关资料和图纸(包括:产品技术说明书、使用手册、二次原理图及端子接线图等)。
构成机组及厂用变保护装置的任何部件、元件或器件,如果招标范围或供货清单中未专门提及,但对于一个完整的、性能优良的、安全可靠的机组及厂用变保护系统而言,是必不可少的或非常有必要的部件、元件或器件,也应包括在供货范围和工作内容之内。
1.2.3交货地点时间及方式
(1)交货地点:东旭二级水电站、卡索峡水电站。
(2)交货方式:车下交货。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两站全部设备的现场交付。
(4)提供伴随/技术服务时间:因各站机组及厂用变保护装置的更换需在停机状态下进行,受检修计划和调度批准等因素的影响,各站机组及厂用变保护装置更换的时间目前尚不确定,因此,提供伴随/技术服务的具体时间,届时按买方书面通知的时间为准。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青海大通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继电保护设备生产制造企业。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向国内单机容量≧50MW的水电站,提供过3套及以上发电机保护装置方面的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合同须反映出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电压等级、主要性能、参数指标等方面的内容)。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3年6月12日~2023年6月16日
1.7.2发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1)
1.7.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3年7月3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9其它
1.9.1 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
1.9.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即可完成报名。
1.10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1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联系方式
地 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1)
联 系 人:芦永霞
电 话:0971-*******
电子邮箱:hhnyzbb*******@vip.163.com
邮 编:******
1.10.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单 位: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账 号:400*****4105017
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电汇后的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代理机构人员将根据银行回单发售招标文件。银行回单注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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