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延吉国际空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培育新动能加快推进吉林延吉国际空港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招标公告
吉林延吉国际空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培育新动能加快推进吉林延吉国际空港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培育新动能加快推进吉林延吉国际空港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延吉市人民路2239号3001)四楼招标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7月1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编号:JLJY2023-CG021
2.项目名称:培育新动能加快推进吉林延吉国际空港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00万元
5.最高限价:300万元
6.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段划分 | 服务 地点 | 采购范围 | 服务标准 |
1 | 培育新动能加快推进吉林延吉国际空港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 1 | 吉林延吉国际空港经济开发区 | 编制《培育新动能加快推进吉林延吉国际空港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方案包含三大产业集群发展规划《新能源汽车及零配件产业规划》、《人参产业规划》、《物流产业规划》,以及提供产业项目发展推进的咨询指导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延边州人民政府要求,并通过专家评审,同时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和采购人要求。 |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0日止。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和专业技术等方面具备为本项目提供相应的服务能力;
(2)上一年度(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3)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5)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本次投标(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8)供应商登录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按办事指南中相关规定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采购活动。联系电话:156*****467;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址: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延吉市人民路2239号3001)四楼招标部;
3.方式: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获取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参考招标公告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若投标人为2023年以后注册成立公司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良好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查询的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6)供应商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的网页截图。
4.售价:采购文件每套500元,逾期不受理,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7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3年7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政务大厅6楼大厅开标二室),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光华路166-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未购买招标文件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金额为*****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或提供银行(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数量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延吉国际空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吉林省延吉市兴区路182号
联 系 人:崔光胜
联系方式:04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延吉市人民路2239号3001
联系方式:04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平
电 话:0433-*******
4.监督管理部门:延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9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购买(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及处理相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代理人电话:,委托代理人电子邮箱:。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注:委托期限内,投标人应保证其委托代理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邮箱)一直有效,以确保往来函件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因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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