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三中综合楼、实验楼等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中卫三中综合楼、实验楼等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卫三中综合楼、实验楼等维修改造项目已由中卫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12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卫市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筹措资金。招标人为中卫市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中联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铲除实验楼、综合楼、南教学楼东墙原有外墙涂料及外墙砖,重新做砖勒脚、外墙保温并刷涂料;拆除实验楼、综合楼窗户,重新安装70系列断桥铝合金窗;落水管拆除并重新更换安装。

2.2建设地点:中卫市沙坡头区第三中学;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要求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2021年7月1日后成立注册的公司,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9日18时30分至2023年06月19日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单位在本项目公告下自行下载报名表填写,投标单位将报名表填写好并加盖公章,将报名表及报名资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在报名有效期内发送到工作人员邮箱(**********@qq.com),报名成功后领取招标文件(逾期则或未按要求发送报名资料视为报名无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投标单位将报名表及投标报名资料原件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至代理公司。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6月2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或现场送达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联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蔡桥路108号)

注:本项目为小型工程。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宁政规发[2020]5号)”文件,属于采购标准通用设备、材料或者施工技术简单、工期较短、季节性强的小型工程,可将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的期限压缩至不少于7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注: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卫市教育局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丽景街4号

邮 编:******

联系人:赵亮

电 话:0955-*******

代理机构:中联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蔡桥路108号

联 系 人:张招

电 话:157*****885

邮 编:******

代理机构:中联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6月9日


标签: 综合楼 实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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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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