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柳州银行南宁分行年度押运寄库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广西国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柳州银行南宁分行年度押运寄库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柳州银行南宁分行2023-2025年度押运寄库服务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国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7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6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GJ2023-G0099-S

项目名称:柳州银行南宁分行2023-2025年度押运寄库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734.01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1

南宁市区支行押运寄库服务

每日为采购人南宁分行市区营业网点的尾数箱、调拨箱、凭证箱、传票封包袋(箱)等早晚接送提供武装押运服务各1次。

2

横州支行、宾阳支行、武鸣支行押运寄库服务

每日为采购人横州支行、宾阳支行、武鸣支行营业网点的尾数箱、调拨箱、凭证箱、传票封包袋(箱)等早晚接送提供武装押运服务各1次。

3

上林支行、隆安支行押运寄库服务

每日为采购人上林支行、隆安支行营业网点的尾数箱、调拨箱、凭证箱、传票封包袋(箱)等早晚接送提供武装押运服务各1次。

4

南宁分行所辖网点离行式ATM加钞

为采购人9个离行式自助银行(设备)点加(清)钞作业提供武装押运及护卫服务

5

南宁市城区范围内网点间调拨

为采购人南宁分行市区营业网点的网点间调拨(含现金、票据、贵金属、重要空白凭证等)提供武装押运服务各1次,在当日调拨总量不变情况下,采购人可自行调节调拨网点。

6

南宁分行与辖属县域支行网点间调拨(点/月/1次)

每月为采购人南宁分行与其所辖县域支行营业网点间调拨(含现金、票据、贵金属、重要空白凭证等)提供武装押运服务各1次。

7

南宁分行市区营业网点与辖属社区/小微支行间调拨

每月为采购人南宁分行市区营业网点与辖属社区/小微支行提供运送尾数箱、调拨箱、凭证箱、传票封包袋(箱)等并收回传票封包袋(箱)1次,在当月调拨总量不变情况下,采购人可自行调节调拨网点。

8

县域支行与辖属小微支行网点间调拨(点/月/1次)

每月为采购人南宁分行辖内县域支行所辖小微支行提供运送尾数箱、调拨箱、凭证箱、传票封包袋(箱)等并收回传票封包袋(箱)1次,在当月调拨总量不变情况下,采购人可自行调节调拨网点。

9

长途押运费用

每季度为采购人南宁分行提供至柳州银行总部调拨押运服务1次。

10

现金清分费用

南宁分行现金清分服务,包含上缴人行、同业现金。

11

到人行领缴费用

每周为采购人南宁分行到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办理领缴款业务提供武装押运服务(遇人民银行临时调整的按人民银行调整规定执行)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4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备为本项目提供相关产品及服务能力的法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治理良好;

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完整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持有《保安服务许可证》服务范围内注明“武装守护押运”,其金库须持有《安全防范设施合格证》,同时所有参与押运人员必须持有《保安证》及《持枪证》;

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在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往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等不良行为或不良记录,不在柳州银行供应商黑名单内;

6.单位负责任人为同一人的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供应商,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只能递交一份投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6月7日至2023年6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7楼财务室(电话:0771-*******

3.方式:获取时间内,供应商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到获取地点购买。【邮购文件的,需于获取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材料邮寄或传真到采购代理机构,或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gxguojian@126.com)进行报名,同时请注明拟投标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收件人、邮寄地址、邮编、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信息。】

4.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 300 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每本另加邮费 50 元【需于获取截止时间前将工本费(邮购的另加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下述指定账号】;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投标人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名称:广西国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江南支行

银行账号:8001 1543 5100 037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6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请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将予以拒收,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

地点:广西国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7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00 元。(必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网上支付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账户转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缴纳时注明项目编号(财务室电话:0771- *******):

开户名称:广西国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金凯支行

银行账号:8001 1543 5100 035

2.公告媒体:(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http://www.lzccb.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柳州市城中区东堤路12号金成大厦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薛嘉琪 07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国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7楼

联系方式:07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新华

电 话:0771-*******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张艳芬 联系电话:0771-*******

保证金退付联系人:张艳芬 联系电话:0771-*******

邮编:******

广西国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押运寄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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