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银行代理财政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暨电子票据管理系统业务系统维护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银行代理财政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暨电子票据管理系统业务系统维护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鞍山银行代理财政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暨电子票据管理系统业务系统维护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6月09日 16:46 |
预算金额 | ¥13.******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侯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253 | ||
采购单位 | 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五一路1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翁尔玉0412-*******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九道街145栋1-2层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侯健 139*****253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鞍山银行代理财政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暨电子票据管理系统业务系统维护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2020年,我行应《辽宁省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库[2019]417号)、《鞍山市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鞍财库[*****]74号)相关文件要求,按照省、市两级财政部门的工作部署,通过招标的方式采购了北京博思致新互联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软件,开展财政票据电子化业务。该系统的维保期限已经结束,为保障业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现急需北京博思致新互联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继续为我行提供该系统的运维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3.******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鞍山银行现有代理财政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暨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由北京博思致新互联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建,截止目该系统维保期限已经结束,原合同金额为1,317,000.00元,本次采购预算金额为131,700.00元。通过与该公司的合作运营,北京博思致新互联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展现了较为完整的产品体系以及与当前金融领域发展的契合,同时基于系统数据连续性、保密性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北京博思致新互联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0号楼6层616室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6月12日 至 2023年06月1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收取标书费500元,售后不退。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五一路15号
联系方式:翁尔玉0412-*******
2.财政部门
联系人:翁尔玉
联系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五一路15号
联系电话:0412-*******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九道街145栋1-2层8号
联系方式:侯健 139*****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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