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月高新区关于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的通告

净月高新区关于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的通告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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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月高新区关于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的通告
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来源:中共净月高新区党工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 日期:2023-06-09 16:02 【字体:|】 打印本页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切实解决相关领域执法突出问题,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专项整治时间

2023年5月26日—8月10日。

二、重点整治内容

(一)整治选择性执法行为。重点整治:一是同案不同罚问题。二是有案不立或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案件处理问题。三是镇、街或相关部门通知或相关领导提出执法要求时才开展执法活动,平时疏于管理的问题。

(二)整治趋利性执法行为。重点整治:一是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罚没收入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直接或者变相挂钩问题。二是违反规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指定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有偿服务,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问题。三是执法过程中吃、拿、卡、要、报等权力“寻租”问题。

(三)整治“人情”执法行为。重点整治:一是行政执法人员弄虚作假办人情案、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问题。二是公职人员说情打招呼或插手案件办理问题。三是执法中发现问题该报告的不报告,该移送的不移送等问题。

(四)整治“钓鱼”执法行为。重点整治:行政执法人员隐瞒身份故意引诱当事人违法,或者行政执法人员与他人配合,引诱当事人违法的问题。

(五)整治多头执法行为。重点整治:执法检查过多过滥,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行政执法检查不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相关规定报送检查计划,或报送检查计划后不经审定,随意开展行政执法检查问题。

(六)整治粗暴执法行为。重点整治:一是对行政相对人故意设置障碍出难题,态度生、冷、硬、横,甚至发生肢体冲突等粗暴执法问题。二是正式执法人员少于2人,不表明身份,不使用文明用语,辅助人员滥用执法问题。三是市级行业主管部门不履行监管职责,对县、乡行业领域内行政执法违法、违规行为失察、监管不力的问题。

(七)整治小错重罚行为。重点整治:一是不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按顶格处罚或处罚过重等执法不公问题。二是不考虑违法情形,对小摊小贩天价罚款,搞“一刀切”的问题。三是不推行“柔性执法”,不执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和“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的问题。

(八)整治其他行政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一是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打折扣、法制审核机构人员配备不符合标准问题。二是违反法定权限,不遵守法定程序,调查取证不实、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准确,文书制作不规范问题。三是执法记录仪等专业设备配备不足、执法记录仪中存储设备短缺、执法记录过程不全、文字音像记录归档保存不规范问题。

三、征集问题线索

针对以上八个方面20类问题,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有发现,可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10日期间,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反映:

(一)举报电话 0431-********

(二)信函。通信地址:净月高新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净月高新区福祉大路1572号,净月管委会1号楼C区102室)。

(三)电子邮箱:jyqzfwwb@163.com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专项整治不受理无关的举报反映和来信来电,不干预司法活动,不查办具体执法案件。

(二)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真实、准确,内容要具体详细,应包含涉及问题人员、事件的基本情况、反映问题事实描述等。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陷害。

(三)对收到的问题线索,有关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核查处理,并对反映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四)对我区行政执法领域的相关工作意见建议,也可以通过相应渠道提交。

中共净月高新区党工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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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行政执法 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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