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天津院油化剂检测试验室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天津院油化剂检测试验室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天津院油化剂检测试验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天津院油化剂检测试验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1)主要服务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总论、方案及说明,市场预测、资源条件评价、建设规模与方案、场址选择、技术/设备/工程方案(含布局图)、数字化智能化工程、节能/节水措施、环境影响分析、劳动安全卫生消防、组织结构与人力资源配置、项目实施进度、投资估算、财务评价、社会评价、风险分析、研究结论与建议、附图/附表/附件等方面内容的设计与编写,形成《天津院油田化学品检测试验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服务期:1)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

2)按照甲方的工作安排,在可研专家评审会评审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专家评审及内容修改完善等相关工作,并出具修改说明。

3)按照甲方的工作安排,协助完成海油系统内可研审批。

(3)服务地点: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天津市红桥区丁字沽三号路85号)。

2023年6月

(1)营业执照:1)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类专业高级职称、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师资质,且从建筑工程咨询工作年满五年。

(3)业绩要求:

供应商在近年(2020年1月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内至少具有1项合同金额在70万以上的,已完成土建类施工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业绩合同(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盖章页、合同名称内容等)服务验收文件(提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完全涵盖以上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缺少任何1项都将可能将影响评审结果)。

(4)信誉要求:A、申请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B、近三年(2020年-报价截止日前)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C、申请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D、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E、申请人在《》填报供应商注册信息,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申请人应答均视为无效。

F、申请人应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其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标/评审时的依据。

G、申请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H、申请人承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5)服务商要求:1)自有社保人数≥5人(社保缴纳单位须与应答人名称一致),履行社会责任,服务商须提供近三月社保证明(退休返聘人员不在自有社保人数内);2)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3)实缴注册资本金不能为零(非注册资本金),须提供注册资本缴纳证明,大学、事业单位可不提供实缴注册资本缴纳证明,注册资本金缴纳证明可提供银行转账记录、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等。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369日)至(2023615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

2023年6月9日



附件1:采办计划公告.docx

标签: 油化剂检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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