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鼓楼医院“注射用重组人凝血因子Ⅷ、乙磺酸尼达尼布软胶囊、枸橼酸托瑞米芬片、艾米替诺福韦片”药品遴选公示

南京鼓楼医院“注射用重组人凝血因子Ⅷ、乙磺酸尼达尼布软胶囊、枸橼酸托瑞米芬片、艾米替诺福韦片”药品遴选公示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6月15日17:00前。

2、项目清单: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规格

备注

AY*****Y0079

注射用重组人凝血因子Ⅷ

粉针剂,1000IU/瓶

二次公示

AY*****Y0080

乙磺酸尼达尼布软胶囊

软胶囊(胶丸),100mg/粒

二次公示

AY*****Y0081

枸橼酸托瑞米芬片

素片,60mg/片

二次公示

AY*****Y0082

艾米替诺福韦片

薄膜衣片,25mg/片

二次公示

3、报名要求:

1) 投标单位应为药品生产企业。

2) 投标产品的药品名称、规格应与我院挂网产品信息一致。

4、欢迎符合上述要求的生产企业参加本次遴选,并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提供报名文件,文件内容及顺序装订顺序如下:

1) 封面:采购编号,产品名称,规格,剂量,生产企业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报名日期。

2) 材料真实性及购销廉洁声明(详见附件1)。

3) 生产企业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2)。

4) 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

5) 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号码。

6) 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近6个月内缴纳社保证明。

7)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8) 企业产品批准证书复印件。

9)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批签发生物制品,应同时提供《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

10) 进口药品需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或《进口药品批件》的复印件。

11) 药品质量标准及效期内药检报告书。

12) 国家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复印件。

13) 药品物价文件复印件。

14) 药品说明书原件。

15) 产品在江苏省内三甲医院的销售情况说明,并附产品流向等相关文件作为佐证材料。

16) 产品上市后临床研究开展情况说明,并附已发表的论文为佐证材料。

17) 与其他品牌药品的(同品种同规格同剂型)比较说明,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请将上述所有材料每页加盖生产企业公章后,扫描制作成一份pdf文件,pdf文件以“采购编号+项目名称+企业名称”命名,发送至医用物资采购中心联系人邮箱,邮件标题同样以“采购编号+项目名称+企业名称”命名,请勿重复发送。如材料审核合格,在报名截止日期后院方会以系统短信通知方式告知商谈时间地点,请在接到医院的短信通知后,将加盖公司红章的一式两份纸质版文件带至商谈现场。联系人:王佳明 wangjiaming3915@163.com

请注意:只接受邮箱报名,不接受现场或电话报名,感谢配合。

* 附件1:调研材料真实性及购销廉洁声明.docx

* 附件2:企业信用承诺书

附件1:调研材料真实性及购销廉洁声明

承诺书

南京鼓楼医院:

针对贵院此次调研,我公司郑重承诺:所提供资料(以骑缝章为准)真实有效,无任何虚假成分。如有虚假,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公司承担。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药销售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我公司郑重承诺并遵守:

一、我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本承诺购销药品。

二、我方不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医院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产品的选择权,不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等费用。

三、我方指定销售代表承诺在工作时间到医院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到住院部、门诊部、医技科室等推销产品,不借故到医院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等。

四、我方如违反本承诺,一经发现,医院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并向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如我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13]50号)相关规定处理。

五、本承诺作为产品购销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购销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公司(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2:

企业信用承诺书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诚信档案记录情况


信用承诺

我公司自愿参加贵院组织的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原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有权机关的审查和处罚。

企业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〇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药品 磺酸 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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