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市八步区桂岭镇平安社区服务站建设项目(工程施工采购)的邀请竞标人信息公示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市八步区桂岭镇平安社区服务站建设项目(工程施工采购)的邀请竞标人信息公示
项目名称 | 贺州市八步区桂岭镇平安社区服务站建设项目(工程施工采购) | |||||
项目编号 | HZBBCG2015工字128号 | |||||
采购类别 | 委托采购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采购人 | 贺州市八步区桂岭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 | |||||
采购代理机构 |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 |||||
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桂岭镇平安村欧肚。 建设规模:1栋办公楼建筑,建筑面积281㎡,框架结构,共2层。 合同估算价:人民币约487694.93元。 采购范围:贺州市八步区桂岭镇平安社区服务站建设项目工程施工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 要求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施工总工期为100天(日历日)。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1个标段。 | |||||
采购内容 | 贺州市八步区桂岭镇平安社区服务站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 |||||
竞标人资格 | 1.本次采购要求竞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竞标人拟派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成交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成交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2.业绩要求:无要求。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5年10月10日 | |||||
公示结束时间 | 2015年10月13日 | |||||
邀请 竞标人 的 推荐 情况 | 采购人 推荐单位 | 单位名称 | 贺州市广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
资格情况概述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 |||||
专家 推荐单位 | 专家姓名 | 梁绍军 | ||||
推荐单位名称 | 广西贺州联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资格情况概述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 | |||||
专家推荐理由 | 本项目技术要求简单,标准统一。推荐单位能满足本项目投标人最低资格要求。 | |||||
专家姓名 | 黄靖彬 | |||||
推荐单位名称 | 贺州市和兴建设有限公司 | |||||
资格情况概述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 | |||||
专家推荐理由 | 本项目技术要求简单,标准统一。推荐单位能满足本项目投标人最低资格要求。 | |||||
竞标人 确定方式 | 本邀请竞标人信息公示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异议或投诉的,本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以上3家单位发出竞标意向确认表,请以上3家单位确认并表明是否有竞标意向。如无单位否定竞标意向的,确定以上公示3家竞标人参加本项目竞标。如有单位否定竞标意向的,将重新公示邀请竞标人信息。 | |||||
质疑和投诉 | 投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邀请竞标人信息公示有异议的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本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本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可以自本本邀请竞标人信息公示发出之日起3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本采购代间内(收到异议起3日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政府采购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 |||||
投诉部门 | 贺州市八步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投诉电话 | ****-******* |
标签: 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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