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川0104破10号成都中强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比选破产程序造价、测绘及工程质量鉴定机构的公告

2023川0104破10号成都中强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比选破产程序造价、测绘及工程质量鉴定机构的公告

成都中强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比选破产程序造价、测绘及工程质量鉴定机构的公告

(第3号)

贵院于2023年4月10日裁定受理成都中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的破产重整一案,并于5月10日以(2023)川0104破10号决定书指定成都中强实业有限公司重整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2023年6月9日,管理人收到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许可公开遴选造价、测绘及工程质量鉴定机构的复函,现管理人面向全国范围公开比选重整程序造价、测绘及工程质量鉴定机构,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概况

成都中强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4月2日,法定代表人为李俊,股东为成都国宏信实业有限公司,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为478,128,087.14元,登记机关为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住所地为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梨花街9号,经营范围为在JJ-2-4锦江区染房街、东御街之间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物业管理。成都国宏信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强公司股权已全部出质。

根据目前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资产以及调查的相关情况来看,中强公司开发的唯一项目为位于成都市锦江区染坊街、东御街之间的星汇广场项目。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约31.1万平方米,规划修建1栋建筑物,地上建筑物39层,地下建筑物共4层,建筑业态包括住宅(含公寓、商墅)、办公、商业及地下车位。其中住宅820套(约7.5万平方米)、办公264套(约7万平方米)、商业197套(约11.5万平方米)、地下地位1047个(约3.9万平方米)。星汇广场项目于2010年12月开工建设,于2018年11月停工至今,停工时已完成工程总量的65%。星汇广场项目住宅现多数已销售,商业少量销售,办公、地下车位均未销售。

前期工作报告显示,截止2022年8月2日,中强公司账面资产总计约95亿元,账面资产负债总计约147亿元,主要负债包括金融机构债权、工程款债权、职工债权以及材料费、设计费、中介机构佣金等普通债权,不排除税收、逾期交房违约金、行政处罚等其他债权。

二、遴选的中介机构及工作范围

(一)造价咨询机构

造价咨询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对已完成工程造价进行审计,出具造价报告;

2.未来续建时工程造价成本提供咨询,出具造价预测报告;

3.配合评估机构工作。

具体工作范围最终以管理人书面委托为准。

(二)测绘机构

测绘机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测算宗地及建筑物面积;

2.提交《现状实测图》《房屋竣工测绘》《建筑面积测绘》《产权测绘》;

3.配合评估机构工作。

具体工作范围最终以管理人书面委托为准。

(三)工程质量鉴定机构

工程质量鉴定机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对在建工程提供工程质量鉴定等相关专业服务;

2.出具获得主管机构认可的鉴定报告;

具体工作范围最终以管理人书面委托为准。

三、比选程序

(一)本公告将在“全国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

(二)自本公告首次发布当日起至第5个工作日17时00分为资格确认时间。凡在该期间内提交全套报名材料的,符合资格要求的为候选中介机构;

(三)管理人将于资格确认期间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短信通知候选中介结构。此前,提交报名材料的所有机构应向本公告载明的管理人联系方式发送报名信息(内容为中介机构名称、经办人电话号码);

(四)管理人将根据中介结构的过往业绩、对本案的熟悉程度、破产案件经验、本案工作方案及计划、报价等因素,择优确定中选中介机构;

(五)确定中选中介机构后,管理人将发出“中选通知书”,中选中介机构应当在“中选通知书”中签字确认。

四、报名条件

(一)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许可证;

(二)中介机构及其拟指派的工作人员在3年内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协会的处罚,无失信信息;

(三)具有从事并完成破产案件工作的经验,其中造价咨询机构还需有司法鉴定工作经验,报名中介机构须独立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得转委托;

(四)与债务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曾为债务人及具有法律上关联的公司提供过相关有偿服务的中介机构,不参与本次比选

(五)为保证工作效率,参选的中介机构须保证案件办理期间随时有至少3名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

五、报名提交的材料

报名中介机构需按照如下清单提供材料:

(一)《中介机构比选报名表》(原件);

(二)中介机构简介,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拟指派工作人员名单及资质证明、业绩、破产案件工作经验;

(三)中介机构及案件负责人具备破产案件工作经验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工作方案及计划、工作期限;

(五)报价函,包括基础费用、延伸费用,欢迎设置上限收费标准(原件);

(六)《参与比选承诺书》(原件)。

上述书面材料一式柒份,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及骑缝章。

报名中介机构应保证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合法,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可取消中选资格,不得参与重新组织的比选,以后也不得参与管理人执业机构举办的任何比选。

为了保证全程留痕,《中介机构比选报名表》须同步发送至本公告载明的管理人邮箱,否则无效。

六、特别事项说明

(一)中介机构费用将在中介机构相关工作经管理人确认最后工作成果后,且债务人具备支付条件时支付;

(二)中介机构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三)本次比选确定中选机构各1名,备选机构各1名(如有)。

七、报名方式

(一)材料递送方式: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收件人:侯律师,联系电话:184*****144;邮寄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成都市第12号邮政信箱,邮编:******,电子邮箱:jzpc******@163.com)。同时,须将报名材料扫描的PDF格式文件发送指定电子邮箱。

(二)书面材料最后交至管理人时间为本公告发布当日起至第5个工作日17时00分。

如有疑问,请与管理人联系。管理人联系方式:侯律师(184*****144)、陈律师(182*****447)。

特此公告

附件:1.中介机构比选报名表

2.参与比选承诺书

成都中强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6月9日


附件
附件2:参与比选承诺书.pdf 下载2
附件1:中介机构比选报名表.pdf 下载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质量鉴定 破产 测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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