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办科园大道办公楼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人防办科园大道办公楼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南宁市人防办科园大道办公楼物业服务邀请公告

来源:南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6-09
浏览次数:0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南宁市人防办科园大道办公楼物业服务

项目编号:620*****903******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谢兵135*****518

报价起止时间:2023-06-09 17:54 -2023-06-14 17:54

采购单位:南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供应商规模要求: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供应商资质要求:企业资质-企业营业执照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参数要求购买数量控制金额(元)意向品牌
南宁市人防办科园大道办公楼物业服务核心参数要求:
采购目录: 物业管理服务; 参数要求:1、采购人:南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项目名称:南宁市人防办科园大道办公楼物业服务; 3、服务时间:2023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6日止; 4、服务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科园大道68-1号; 5、本项目预算60万元 6、供应商资格:(1)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经营范围包含有物业管理服务;(2)企业在截标前三年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3)信用中国查询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没有行政处罚记录、失信记录;(4)配置的人员及提供的服务能够满足附件南宁市人防办科园大道办公楼物业服务需求一览表所有项目服务需求。;
次要参数要求:
1个******.00-


买家留言:请认真阅读本项目附件南宁市人防办科园大道办公楼物业服务需求一览表,投标文件必须完全满足附件中所有项目服务需求。

附件:南宁市人防办科园大道办公楼物业服务采购(最终).doc

响应附件要求:本项目附件南宁市人防办科园大道办公楼物业服务需求一览表,投标文件必须完全满足附件中所有项目服务需求。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 西乡塘区 心圩街道 南宁市科园大道68-1号

送货备注:-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商务要求
部分商务条款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送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二、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于2023年6月7日入场。 三、提交服务成果时间:2023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6日,1年。 四、提交服务成果地点:询价文件所提供的服务区域;
售后服务要求1、服务期限:2023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6日,1年。质保期:自提供服务之日起至服务期满并验收合格之日止。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可视中标人的服务质量情况,经市财政部门同意后,再续签服务合同。 2、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半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其他要求1、报价要求完全符合所有项目服务需求,列清详细费用项目,随询价文件提供报价明细表,报价必须包含以下部分: (1)人工成本(人员工资、福利、加班费、社会保险等)、行政办公管理、服装等费用; (2)绿化养护改造;保洁等日常用品用具的消耗;化粪池清理费;有资质单位的消防年度维保费用;年度除四害费用;防水堵漏费用;零星维护维修零部件费用等(列明细,且此项报价在报价明细表中及最终成交合同价中不能低于9万元); (3)企业利润及税金(投标供应商当年享受国家相关优惠政策的,如小规模纳税人免缴或优惠缴纳增值税的,应考虑实际享受政策情况报价); 注:如报价未满足服务需求的各项费用条件,报价无效。 2、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供应商所提交的服务经采购人书面验收合格后,按季度以转账方式支付合同款。 3、中标单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商务条款其他要求中第1点中的第(2)条款,发生其中事项时,必须经业主单位同意确认,并签字,方可生效(否则视为无效,费用由中标单位在合同金额外另行承担)。合同到期,未达到9万元最低费用标准的差额部分,采购人不予支付。服务期结束,在该条款项目下所投入的所有物资设备归采购人所有。 4、中标单位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据国家、广西和南宁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要求以及缴纳各种社会保险的规定要求向员工支付工资和缴纳社保及其他保险。投标人的报价中必须按该条款要求充分考虑“人员配置要求”中各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加班费、社保及其他应缴保险。报价时请按本项目“人员配置要求”提供各类人员的工资、社保及其他应缴保险等费用的预算表。
其他要求5、进驻之日起,中标单位须向采购方提供全体员工名单,实际投入人员必须与报价人所提供的名单相符,否则项目业主有权报告政府采购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6、中标单位应按照采购人要求,结合该物业实际情况,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及管理岗位操作章程,并有权按采购人委托对违反《管理制度》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7、中标单位人员必须足额配置,如有调整需经过采购人同意方可调整。如中标方未按采购方要求配备配齐相关工作人员(因员工提出辞职后导致的缺员,工程技术人员补员期为7天,其他人员3天),或是因缺员影响物业管理工作的,采购人有权按所缺人员的数量及相关费用标准从物业管理费中扣除。员工补充期内不能影响采购方正常工作。 8、中标单位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9、项目询价结束后,采购人将根据系统推荐的拟成交结果向拟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电子邮箱地址发出邮件通知,拟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邮件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须提交拟派遣的项目主管、水电工、保安班长人员证件复印件(包括身份证、资格证书证明及相关能证明其具备服务内容及要求中“四、人员配置及要求”相关条件的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拟成交供应商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因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电子邮箱地址而导致无法通知或供应商收到通知后未按要求提供有效材料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而导致审核不通过的,视为无效竞价,供应商不具备成交资格,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结果并按电子卖场相关管理办法报财政部门处理。
响应询价文件要求1、供应商须在政采云系统内报价的同时上传报价文件,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 1)企业简介; 2)物业服务内容及标准(不低于本项目询价文件服务需求一览表下所列全部内容); 3)服务机构设置以及拟派驻服务人员名单及资料;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企业在截标前三年内政府采购无不良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信用中国查询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截图; 6)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测算; 7)供应商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备注: 1、如只在系统内报价,不提供响应询价文件或内容不全的,采购人以无效报价处理。 2、响应询价文件须打印纸质文件盖公章(并盖骑缝章),然后扫描为PDF文件再上传。如文件内文字、图片、表格等模糊不清,被认定为内容无效的,由报价人自行承担后果。 3、如依照要求提供了响应询价文件,认定为有效报价并中标了的供应商不在限期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履约的,采购人以虚假报价报财政局处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办公楼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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