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锡通园区发热门诊CT室防辐射工程
苏锡通园区发热门诊CT室防辐射工程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苏锡通园区发热门诊CT室防辐射工程施工(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南通苏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南通苏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苏锡通园区发热门诊CT室防辐射工程装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投资约人民币28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 ******.39元。
2.1.4工期要求: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6月;具体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1.5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从事辐射防护工程能力且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
3.2投标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具体指以下两项:ⅰ.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ⅱ.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①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但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董事长或总经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本工程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件要求执行。
③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按照苏建建管[2016] 214号文要求,投标时可仅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归集)时,按苏建建管(2017) 236 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R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司法、行政、监察等有关处罚或认定的;
R企业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R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5各项主要常规防护材料(铅木复合板、防护门、防护窗)须具有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检测报告(有效期内)。
3.6投标单位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放射场所防护项目类似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注:(1)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2)【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3)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体现相应要求,须提供经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本项目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后的3小时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被列入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将绝其继续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记录电子截屏作为证据留存,与采购项目其他材料一并归档。
评标委员会审查之后,“信用中国”网站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3.7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资质动态监管执行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对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企业,不能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的规定,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不影响该企业其他核查达标的资质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9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10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 2023年6月27日0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11.139.116.106:6767/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7日09时30分(以北京时间为准)。
5.2.地点: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11.139.116.106:6767/TPBidder/memberLogin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R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苏锡通专区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已经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的投标人,直接登录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11.139.116.106:6767/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报名,未注册的投标单位请访问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并按照《关于做好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申报的通知》要求提交后再登录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10. 监督管理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南通苏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依法投诉。
江苏省或南通市相关文件规定投诉前应当依法提出异议的,投标人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先提出异议。
南通苏锡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江成路1088号;联系电话:198*****915。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苏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 址 | 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江成路1088号 | 联系地 址 | 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国际广场A座2202 |
联系人 | 苏通控股运营管理部 | 联系人 | 缪婷婷 |
联系电 话 | 联系电 话 |
2023年6月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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