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运司青海采油一厂含油污泥减量化处理增量部分设备租赁项目
沙运司青海采油一厂含油污泥减量化处理增量部分设备租赁项目
项目名称: | 沙运司青海采油一厂含油污泥减量化处理(增量部分) 设备租赁项目 |
项目概况: | 1)项目内容:本项目名称为沙运司青海采油一厂含油污泥减量化处理(增量部分)设备租赁项目;本项目主要对青海油田采油一厂联合站内排放的油、水,各计转站、原油、水储罐清罐产生的液体进行减量处理提供设备租赁服务,服务内容减量化处理设备、维保人员、药剂、机具等,设备每日需完成220方以上的原料处理,年处理量预计1.5万方,设备需满足处理后指标:固化的油泥必须干燥无液体流出,产出水含油率≤100毫克/升,悬浮物≤100毫克/升。 (2)采购条件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根据与采油一厂商谈价格148元/方,1.5万方处理量)1. 采购范围为:为沙漠运输分公司提供青海采油一厂含油污泥减量化处理设备租赁服务,服务包含不限于处置设备及附属设施、药剂、设备安装、技术人员、设备安拆搬迁、设备运行所需水、电、燃气、挖掘、场内运输(转运)、生产机具、设备检维修及材料、产物自行检测。 2. 服务地点: 青海茫崖花土沟采油一厂 。 4. 服务期限: 1 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年。 5. 结算方式:按照单价*工作量=结算设备租赁价款;最终结算工作量以采购人现场签证确认工作量为最终工作量。服务商应当提供经采购人确认的工作量签证单、合格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产物含油率与悬浮物检测报告、承包商工作表现评估考核等,项目完工后按照采购人结算流程办理结算。结算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支付(包括商业承兑汇票)。 |
项目单位: | 沙运司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项目分类: | 三类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 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服务商。 3. 具有国家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4. 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之日)一个合同年度内100万元以上的相关业绩(不少于1份)。响应人需提供(1)结算发票或结算证明扫描件或经业主签字加盖公章的业绩证明材料(内容包含服务地点、服务时间);(2)提供对应合同关键页。 5. 2022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截止之日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服务商应提供 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影印件。如无审计报告则出具加盖公章的 2022 年 12 月份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影印件。 6. 服务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7.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截止之日期间未发生过对服务商影响重大的诉讼案件,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书。 8. 其他要求:必须提供使用耐高温压滤设备且设备日处理原料220方以上。响应人需提供设备全景照片、铭牌照片及设备使用说明书等证明设备处理能力的资料。设备购置年限为3年内,以设备出厂合格证日期为准,设备手续齐全合格。 以上条款如不满足,将否决其参与资格。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发售开始时间:2023年6月9日18:00(北京时间); 发售结束时间:2023年6月14日18:00(北京时间); 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将单位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供应商资格要求相关资料加盖供应商印章,扫描成pdf格式发至liub004@cnpc.com.cn邮箱,并注明谈判意向、联系人及电话.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郑德军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190*****009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刘斌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9*****556 |
其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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