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司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集团科创中心6.35万平米地源热泵供暖制冷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公司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集团科创中心6.35万平米地源热泵供暖制冷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公司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集团科创中心6.35万平米地源热泵供暖制冷工程
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天津公司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集团科创中心6.35万平米地源热泵供暖制冷新建项目已由中国石化集团新星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以《关于天津公司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集团科创中心6.35万?O地源热泵供暖制冷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请示的答复意见》(新星石油〔2023〕85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石化新星(天津)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招标人为中石化新星(天津)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中原分部。天津公司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集团科创中心6.35万平米地源热泵供暖制冷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址:天津市南港工业园区内,天津南港开发区服务中心的核心区规划七支路南侧。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合同估算金额:1460万元(含税)。
2.4招标范围:本工程(供暖供冷建筑面积6.35万m2)的勘察测量、施工图设计、物资采购、工程施工、交工验收、竣工图编制、配合竣工验收以及工程保修等全部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同时具备相应设计、施工资质和业绩的投标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②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8年以来有以下项目业绩:
①热力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或EPC总承包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350万元)。
②热力工程设计项目业绩;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2.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他形式的联合体其成员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2.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2.4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3.2.5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由牵头方人员担任。
(1)牵头人须具备第 3.1(1)、(2)①、(3)、(4)、(5)①、(6)项基本资格条件;
(2)联合体设计单位须具备3.1(1)、(2)②、(4)、(5)②、(6)项基本资格条件。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牵头人单位),或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018年以来有热力工程(单项合同金额≥350万元)施工总承包项目或EPC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设计负责人持有设计类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联合体设计单位),或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018年以来有热力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3)施工项目经理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牵头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8年以来有热力工程(单项合同金额≥350万元)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4)安全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牵头人单位),或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8年以来有热力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350万元)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4符合第一章基本资格条件的同一母公司的多个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参与本标段投标的投标人不得超过两家。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3年6月10日 09:00。
(2)获取截止时间:2023年6月16日 11:00。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6月30日 09:00。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
6.1开标时间:2023年6月30日 09:00。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名称:中石化新星(天津)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61号泰达MSD-H2座7层;
邮编:******;
联系人:杨芳;
电话:173*****603;
电子邮箱:yangfang.xxsy@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中原分部;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中原东路515号;
邮编:******;
联系人:梁绍梅 梁婧媛;
电子邮箱:liangshm3@sinopec.com liangjy19@sinopec.com。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中石化新星(天津)新能源有限公司工程项目部 | ||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 田真真155*****770 | 电子邮箱 | tianzhenzhen.xxsy@sinopec.com |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
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中原分部
2023年6月1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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