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供热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供热特许经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供热特许经营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00,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
采购需求:
一、 服务内容
1.本项目由特许经营者依约向采购人缴纳特许经营权转让款。
2.特许经营者应向采购人提交运营期运营维护保函(保函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及移交维修保函(保函金额人民币500万元)
3.本项目由特许经营者自行采购热源、自行维护项目设施、依据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适用的法律、法规及供热管理条例提供稳定的供暖公共服务。
4.本项目采用“使用者付费”的回报机制,收入为居民供暖收费和企业、商业供暖收费。采暖费用按根据《抚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关于供暖缴费价格通知》(抚发改价格〔2015〕311号)收费标准为:居民供暖价格26元/平方米,非居民暖价格34元/平方米。若特许经营期内沈抚示范区发布新标准,参照新标准执行。
5.特许经营期内,特许经营者应配合采购人进行绩效考核、中期评估工作。
6.特许经营者应依法依约接受采购人监管、政府监管及公众监督。
7.采购人应自行开展对项目设施的养护维修工作,以保证项目设施稳定运行并提供稳定的公共服务。
8.特许经营者应于合同期届满后或特许经营协议提前解除之日向采购人移交项目设施及项目相关资产。
二、 商务条款
1.履约期限:本项目特许经营期20年。
2.履约地点:沈抚示范区供热特许经营项目区域为浑河以南、拉古七路以北、旺力街(5#大街)以东、沈通线以西区域。
3.特许经营权转让款的支付:中标特许经营者原则上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向政府方支付特许经营权转让价款,获得特许经营期内在本项目特许经营范围内的特许经营权。
4.履约方式:依据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适用的法律、法规及供热管理条例提供供暖公共服务,并自行收取使用者付费。
5.售后服务:特许经营期结束且项目设施移交采购人后6个月内,承担由原材料、工艺、施工、运营或管理缺陷或合作期内特许经营者的任何违约行为造成的项目设施任何部分出现的任何缺陷或损坏(正常磨损除外)及/或环境污染的修复责任。
6.验收标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范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并结合本项目绩效评价表的要求进行考核、验收。
7.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特许经营期20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落实对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9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6月16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6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抚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沈抚示范区金风街建科大厦)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2、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3、开标时,投标人自备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金枫街75-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 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金风街建科大厦
邮箱地址: sczyysgs@163.com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抚新区顺大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洪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