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轨道交通17号线西延伸工程项目减震垫等物资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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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编号:ZT1103-XJ-2023-040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轨道交通17号线西延伸工程项目因施工需要,拟询价采购减震垫物资,询价公告具体要求事宜如下:

一、询价时间:自2023年6月10日8:00至2023年6月13日17:00。

二、开启报价时间:项目将于2023年6月14日上午10:00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开启各单位报价。

三、物资需求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到货地点

需求日期

备注

1

减振垫


m2

998.65

上海市青浦区东方绿舟-西岑

********


2

橡胶密封条


m

1045.31

上海市青浦区东方绿舟-西岑

********


3

A型700*100*10-弹性垫板


384

上海市青浦区东方绿舟-西岑

********


4

B型380*100*10-弹性垫板


384

上海市青浦区东方绿舟-西岑

********


5

A型700*120*10-弹性垫板


*****

上海市青浦区东方绿舟-西岑

********


6

B型380*120*10-弹性垫板


*****

上海市青浦区东方绿舟-西岑

********


报价说明:

1.询价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以项目实际施工需求数量为准。

2.乙方在标的物所有权转交甲方前造成污染或其他环境污染的,乙方负全部责任;乙方生产的产品在装卸及运输过程中确保产品绑扎牢固,如发生任何安全问题,乙方自行负责;产品的装卸及运输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到达施工工地后的卸车费及人工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负责将所供产品运送到甲方施工工地指定料场,并派人到甲方现场进行签字验收。如乙方因故未到甲方现场清点数量,以甲方确认的数量为准。

3.材料供应具体时间:由甲方根据施工需要和进度安排另行通知乙方。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应按甲方要求及时保质保量的将产品送至甲方施工工地。如果因供货不及时而造成的误工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与乙方的采购合同,另选厂商

四.有关要求

1.投标要求:

(1)供应商资格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询价采购物资,并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需提前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上进行注册,参加线上投标。

(2)投标报价需附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如投标人为单位法人则需附法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非本单位法人则需附法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及授权委托书;

(4)在铁建云采平台报价时,报价单位需上传报价函及(1)、(2)、(3)项列的资料做成一整套PDF投标报价文件上传。

(5)请将以上附件原件邮寄至: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桃梨路199号桃源公寓2村11号楼(收件人:霍彩丽,联系方式:156*****017

2.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包装费、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税费等。各报价单位在填报报价单前必须对项目物资需求情况了解清楚,报价采用一票制综合报价,运费不单独列项报价,不含第三方试验检测费,请各单位慎重报价,如果出现不能正常履约供货,贵单位将会被我公司列入《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不良行为供商名册》,后期将不能参与我公司任何项目的材料供应事宜。

3.本项目拟采购的物资的技术要求如下:上海市轨道交通17号线西延伸工程轨道施工用减震垫、橡胶密封条、弹性垫板材料技术要求:

3.1橡胶减振垫

3.1.1适用范围

本技术规格书规定了高架线整体道床用橡胶减振垫的术语、结束要求、检测规则、标识、包装、储运及质量保证。

3.1.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28 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 拉伸应力应变性能的测定

GB/T 531.1 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 压入硬度试验方法

GB/T 1689 硫化橡胶耐磨性能的测定(用阿克隆磨耗机)

GB/T1690 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 耐液体试验方法

GB/T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2941-2006 橡胶物理试验方法试样制备和调节通用程序

GB/T3512 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 热空气加速老化和耐热试验

GB/T7759 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 常温、高温和低温下压缩永久变形测定

GB/T 7762 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 耐臭氧龟裂静态拉伸试验

GB/T 7764 橡胶鉴定 红外光谱法

CJJ/T 191 浮置板轨道技术规范

GB/T *****-2020 轨道交通用道床隔振垫

3.1.3一般要求

(1)减振垫采用橡胶减振垫,通过减振垫层下的圆台状橡胶弹簧提供弹性。其组成为:覆盖层、编制层、夹层及阻尼层等四部分。

(2)橡胶减振垫浮置板减振垫设置在道床板与隧道回填层之间,采用横铺方式,减振垫层厚度为30mm。

(3)减振垫层的设计使用年限为60年,适用环境温度-40℃~+70℃。

(4)在使用寿命期内,列车通过时传到结构底板的Z振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城市轨道交通》(HJ 453-2008))比同等工况下普通整体道床减少8dB以上。

(5)减振垫层应采用经过验证的工艺、技术生产,若为专利产品,则应提供相关的专利证书或专利授权书。

(6)减振垫层应为应用成熟的产品,具有开通运营时间不少于2年的国内地铁80km/h及以上运行速度的相关工程应用实例,并提供相关的工程应用业绩证明。

3.1.4材料及技术要求

(1)一般要求

① 主体材料采用天然橡胶或合成橡胶,严禁掺用再生胶。

② 原材料应有合格证明书和材质报告单。

(2)减振垫层形式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长度、宽度极限偏差为±1%,厚度极限偏差为±1mm。

(3)外观质量

① 外观表面应洁净平整、修边整齐;不应有掉块、裂纹及剥离现象。

② 每平方米工作面因杂质、水泡、水纹和闷气造成的缺胶总面积不大于200mm2,升读不得大于0.5mm,缺胶缺陷每平方米不得超过5处。

③ 毛边不大于2mm。

(4)减振垫主要工作层的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表4-24的规定

表4-24 减振垫主要工作层的物理力学性能

序号

项 目

单位

技术要求

1

拉伸强度

MPa

≥15

2

拉断伸长率

%

≥350

3

压缩永久变形(B型试样,70℃±2℃、24h,压缩率25%)

%

≤25

4

耐臭氧性(50pphm、30℃、48h、20%)

--

无龟裂

5

热空气老化(70℃±2℃、168h)

硬度变化

≤8

拉伸强度

MPa

≥12

拉断伸长率

%

≥280

6

耐水(蒸馏水,50℃±2℃、168h)

拉伸强度

MPa

≥12

拉断伸长率

%

≥315

7

耐油质量变化率(46#机油。23℃±2℃,22h)

%

≤20

8

阿克隆磨耗

cm3/1.61km

≤0.6

(5)静态模量

减振垫层静态模量采用0.019N/mm3,过渡段采用0.03N/mm3,允许偏差不大于±10%。

(6)动静态模量比

减振垫层动静模量比不大于1.3。

(7)疲劳性能

减振垫层应经过1000万次疲劳试验,试验后永久变形(厚度)不大于试件原厚度的3%,静态模量变化率不大于15%。

(8)低温性能

在-40℃试验条件下,静动模量变化率不大于40%。

3.1.5检验方法

(1)试样制备及调节

① 减振垫主要工作层物理力学性能试样由半成品制取,静态模量、动态模量、疲劳性能试验的试样由成品制取。

② 按GB/T7762的规定进行。试验条件为50×10-8,30℃,48h,伸长率为20%.

(2)橡胶材质检验按GB/T7764的规定进行。

(3)尺寸采用通用量具测量其中厚度采用分辨率为0.02mm的游标卡尺测量。

(4)外观质量采用目测及通用量具检查。

(5)物理力学性能的检验

① 拉伸强度与伸长率试验按GB/T528的规定进行,采用2型试样。

② 压缩永久变形试验按GB/T7759的规定进行,采用B型试样,压缩率25%,实验条件为70℃±2℃,时间24h。

③ 耐臭氧性试验按GB/T7762的规定进行,试验条件为50×10-8,30℃,48h,伸长率为20%。

④ 硬度试验按GB/T531.1的规定进行。随机抽取一块半成品,测试五个不同的部位,取5个测试结果的中位值作为最终的硬度值。

⑤ 热空气老化试验按GB/T3512的规定进行,试验条件为70℃±2℃,168h。

⑥ 耐水试验按GB/T1690的规定进行。试验介质为蒸馏水,试验条件为50℃±2℃,浸泡168h。

⑦ 耐油性试验按GB/T1690的规定进行,试验介质为46#机油,试验条件为23℃±2℃,浸泡22h。

⑧ 阿克隆磨耗试验按GB/T1689的规定进行。

(6)静态模量试验按GB/T *****-2020的规定进行。

(7)动态模量试验按GB/T *****-2020的规定进行。

(8)疲劳性能试验按GB/T *****-2020的规定进行。

(9)低温性能试验

试验采用低温箱和带有低温试验箱、温度在-50℃~0℃可控的试验机。

试验前,将测试完常温静态模量的试样提前放置在-40℃低温箱内保持24h以上;将试验用所有部件(支承钢板等)放置在-40℃低温试验箱内,至少静置3h。

试验时,将所测试样迅速从低温箱内取出,放置在低温试验箱内,按照常温测试静态模量的方法安装后,关闭试验箱保持30min,然后进行静态模量测试。

3.1.6检验规则

(1)检验类别

减振垫层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

(2)型式检验

①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正式投产前;

b)结构、材料、工艺有变更影响产品性能时;

c)连续生产一年时;

d)产品停产六个月及以上,恢复生产时;

e)用户提出要求时。

②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暂行技术条件3.1~3.8规定的所有要求。

(3) 出厂检验

① 出厂检验应按批进行,同一类别、同一规格连续生产的产品每5000 m2为一批次,不足的按一批计。

② 出厂检验项目为形式尺寸、外观质量、拉伸强度、拉断伸长率和静态模量。

(4)抽样及判定

① 减振垫层的尺寸精度应符合本技术条件4(2)的规定,检验规则按GB/T2828.1,一次抽样,检验水平I,各分项接收质量限(AQL)均为2.5。

② 减振垫层的外观质量应符合本接收条件4(3)的规定,检验规则按GB/T2828.1,一次抽样,检验水平I,接收质量限(AQL)均为4.0。

③ 减振垫层的静态模量应符合本技术条件4(6)的规定,检验规则按GB/T2828.1,一次抽样,检验水平S-1,接收质量限(AQL)均为2.5。

④ 减振垫层半成品物理力学性能至少测试一组试样;减振垫层材质及成品的物理力学性能、动静态模量比至少测试3个试样。受检部件各项检查项目应全部合格,则该批产品合格;否则判为该产品不合格。

⑤ 疲劳性能、低温性能至少测试1个试样。受检部件各项检验项目应全部合格,则该批产品为合格;否则判为该批产品不合格。

3.1.7标识、包装及储运

(1)标识

在产品规定的标识部位必须有清晰的、不易磨损的标记,至少需注明产品型号、制造厂名称或代号、生产年份。

(2)包装

减振垫层应包装牢固,且应附有出厂检验合格证。包装内需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并注明:

a) 产品名称;

b) 规格型号;

c) 数量;

d)重量;

e)制造商名称;

f)制造批号;

g)制造日期。

(3)储运

① 减振垫层应在干燥清洁、通风、不被日光直射、远离化学试剂和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储存。储存期不大于3年,储存期内减振垫层各项性能指标不得低于本暂行技术条件的规定。

② 减振垫层在运输过程中不应与酸、碱、油类、有机溶剂等有害于橡胶的化学药品接触,防止暴晒,避免雨淋及承受重压。

3.1.8质量保证

减振垫层设计使用寿命不小于60年,供货商应为本项目产品提供相应的产品质保书。

3.2弹性垫板

3.2.1采用10mm微孔材质100%三元乙丙橡胶,不得掺再生胶,其性能指标应符合《高速铁路CRTSⅢ型

3.2.2板式无砟轨道三元乙丙橡胶弹性缓冲垫层暂行技术条件》(TJ/GW114-2013)的有关规

4.需求数量:物资需求表中的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供货数量可能会有调整但不影响本报价的执行。

5.货物验收方式:点数验收。每批货物必须附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及合格证等,并加盖供应单位公章。

6.货款结算支付方式:每月16日至次月15日为一个供应结算期,每月16日双方进行对账后,卖方5日内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给买方,买方在收到发票后及时入账并办理结算,无预付款,减震垫、橡胶密封条、弹性垫板验收合格当月对账结算,次月在买方业主支付计量款后向卖方支付该批物资不超80%的价款,余款在结算之后一年内支付不超过17%,总付款比例不超过买方业主支付比例,余下3%作为质保金,待本工程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支付,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款项支付将根据建设单位资金情况进行支付,如因建设单位未按时足额拨付工程款或其他原因导致我方项目部资金困难,则相应延长支付期限,此种情况下导致的逾期付款不属于违约,对方应给与理解,承诺不因此主张逾期利息等违约责任。卖方须接受除上述付款方式以外的其它付款方式,包含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农行简单汇、信用证、铁建银信、浙商行应收款链、云信、中行融易达、平安好链等票据支付方式。

7.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合理最低投标价法,即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但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在投标人报价相等的情况下,优先选择不含税报价低者)

8.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9.报价有效期:60天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霍彩丽 电话:156*****017

2.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桃梨路199号桃源公寓2村11号楼


,上海市,上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减震垫 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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