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桂岩溶地湖南沅江、资江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靖州县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二标段-招标/资审公告
湖南湘桂岩溶地湖南沅江、资江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靖州县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二标段-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5 18:1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湖南湘桂岩溶地湖南沅江、资江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靖州县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DH-HH-20******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本招标项目湖南湘桂岩溶地湖南沅江、资江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靖州县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已由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湖南省财政厅以 湘自资函﹝2022﹞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市县配套(资金来源)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 招标项目) 名称: 湖南湘桂岩溶地湖南沅江、资江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靖州县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1.2.2 建设地点: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渠阳镇、新厂镇、甘棠镇、寨牙乡四个乡镇。
1.2.3 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为靖州县2022-2024年共需实施47个图斑,需要进行生态修复的图斑面积为79.37公顷(不计入绩效目标面积为18.71公顷),需完成矿山生态修复绩效面积为≥66.25公顷,其中:2022年已完成实施18个图斑,完成修复完成生态修复绩效目标面积共10.88公顷(不计入绩效目标面积为0.8公顷);靖州县2023-2024年需完成29个图斑,需完成生态修复面积共68.49公顷(转型为建设用地面积为4.43公顷,不计入绩效目标的面积为17.91公顷(其中:已增减挂面积为17.41公顷))。主要包括通过已查明历史遗留矿区地质环境条件与存在的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按照“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耕则耕、宜景则景、宜建则建、宜水泽水”和“乔灌结合,藤草互补”的原则,采取矿山地形地貌景观修复工程、矿山土地复垦与植被恢复工程、监测与后期管护工程等措施,对矿区生态环境问题进行综合治理,修复地形地貌景观,恢复土地使用功能。本次招标金额为********.02元。
1.2.4 标段划分: 二个标段;
1.3 工期要求:9 □天(日历日,下同) ?月□年;
1.4 招标范围:湖南湘桂岩溶地湖南沅江、资江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靖州县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和要求为准;
1.5 质量保修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1.6 保修要求: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施工甲级资质和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 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4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5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 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 段的招标项目) ;
2.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 □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
2.8 其他要求:①拟任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为 5 人(项目负责人 1 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专职安全员 1 人、 质量员 1 人) ,以上人员为本单位正式 职工,提供投标截止前近 6 个月 (2022 年 8 月-2023 年 1 月) 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 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在其它项目中任职。中标后若查出有在建项目,将 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法依规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②施工员具有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专职安全员 具有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质量员具有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③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或 2021 年度财务 状况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复印件,如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 资信证明。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 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承担本项 目设 计或监理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3 年 3月2日至 2023 年 3 月23日 9:00 分止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的交易平台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 合同条款等。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当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进 行注册登记和CA 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及开标时间 2023 年 3 月 23 日 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下同) 。请投标人登录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 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 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 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分局,联系方式:139*****716。
9.其它
9.1 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招标文 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
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 、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 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 靖州县飞山中路126号;
联 系人:姚先生;
电 话:177*****323 ;
招标代理机构: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怀化市迎丰东路顺天国际大厦1508室;
联 系 人: 王先生 项目负责人:李灿军;
电 话: 0745-******* 187*****065
招标
|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