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中心学校招标公告
西湖中心学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
狮子山区公共服务中心受狮子山区西湖中心学校委托,以询价方式采购所需货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询价须知
1、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请在本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向狮子山区公共服务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2、供应商如对本询价通知书报价,即表示认可本通知书所列的一切要求,且在报价时间截止后不得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在被限制投标(响应)的时间内不得参与狮子山区公共服务中心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3、采购人将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四条规定),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报价单位为元,如有小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超出两位的,按四舍五入计),报价相同的,通过现场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是否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由询价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评判。
4、货物需求表内如有推荐、参考品牌,仅作为说明没有限制性,被询价供应商可以在响应函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
5、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6、响应文件如有以下情况,将做无效响应处理。
1)未加盖单位印章的;
2)所提供的货物清单缺少的或商务、技术参数以及相关要求不能得到真正满足的;
3)样品(如有)不符合要求的;
4)其它不满足本询价通知书要求和法定应当否决的情形。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有规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项目说明、货物服务技术要求见附件三
四、预算控制数及报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A值为人民币50000元,报价不得超过预算控制价,也不得缺项报价,否则即为无效,报价需包含货物及辅料、运输、税金等一切费用。
采购人将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且总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商务要求
质保期:1年。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7天内供货完毕;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付款方式
货物到达招标人指定的地点,并经过招标人验收合格后付总金额的95%,其余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七、合同
1、本询价通知书相关内容即为合同主要条款。本项目有关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将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将中止履行合同。
2、双方履约情况按《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八、编制供应商响应文件要求
1、供应商需提交一式两份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主要为报价函,需正本和副本各一份,正、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2、供应商可将正本和副本单独密封封装,也可将正副本合并密封封装(建议合并封装)。封装应该严密、不易破损,封口处应盖有供应商公章。
3、报价函内还需附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所投产品彩页;
(2)响应本次询价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3)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供的材料;
九、报价函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报价函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5日15时;
2、报价函递交地点:铜陵市狮子山区政务中心1008室(柏庄香域小区隔壁)。
十、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
狮子山区西湖中心学校
联系人
崔前林
联系电话
*******
集中采购
单位
狮子山区公共服务中心
联系人
赵敏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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