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采购中心城区撤桶工作设施设备项目采购公告

榆林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采购中心城区撤桶工作设施设备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采购中心城区撤桶工作设施设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0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LZCD2023-039

项目名称:采购中心城区撤桶工作设施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424,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一标段:新能源环卫作业车辆):

合同包预算金额:7,594,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594,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新能源环卫作业车辆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7,594,000.00

7,594,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交货完毕并验收合格。

合同包2(二标段:燃油环卫作业车辆):

合同包预算金额:5,63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63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燃油环卫作业车辆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5,630,000.00

5,63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交货完毕并验收合格。

合同包3(三标段:垃圾收集设施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垃圾收集设施设备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200,000.00

1,2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一标段:新能源环卫作业车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6)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9)《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0)《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1)《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人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合同包2(二标段:燃油环卫作业车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6)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9)《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0)《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1)《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人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合同包3(三标段:垃圾收集设施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6)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9)《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0)《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1)《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人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一标段:新能源环卫作业车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或者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至今新成立公司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及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应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获取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但最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评审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7)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8)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合同包2(二标段:燃油环卫作业车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或者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至今新成立公司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及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应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获取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但最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评审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7)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8)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合同包3(三标段:垃圾收集设施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或者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至今新成立公司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及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应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获取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但最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评审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7)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8)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2日至2023年06月16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07月0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登录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室5(不见面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2)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在获取时间内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其后果自负。

(3)特别提醒:①本项目将采取“不见面”开标的形式,供应商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即可在网上直接参与开标活动。相关注意事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②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的方式,供应商使用CA锁对响应文件进行制作、签封、加密、递交、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不见面开标系统的签到和投标文件解密事宜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http://yl.sxggzyjy.cn/),选择“服务指南”,点击“下载专区”,点击榆林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榆林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询标操作手册V1.0,请投标供应商仔细阅读操作手册,了解操作流程,熟练掌握不见面开标、不见面询标操作相关事宜,若无法正常投标,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CA锁购买:榆林市市民大厦四楼窗口,联系电话:0912-*******。供应商初次使用交易平台,须先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锁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4)供应商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5)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投标人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SXSCF格式),并使用该文件重新编制电子投标文件(*.SXSTF格式),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或旧版答疑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应随时关注发布的变更公告,代理公司不再单独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榆林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榆林市东沙银沙中路市政综合大楼

联系方式:09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榆林众昌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兴达路国际商务大厦写字中心B612

联系方式:09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涛

电话:186*****073

榆林众昌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11日

标签: 城区撤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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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众昌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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