硚口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吸污车招标公告
硚口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吸污车招标公告
武汉市硚口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吸污车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依据武汉市硚口区财政局下达的计划函要求,武汉中天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市硚口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武汉市硚口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吸污车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ZTHZC-2015-074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硚口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吸污车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20万元(含财政资金2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3章内容。
(1) 项目包编号:ZTHZC-2015-074
(2) 项目包名称:武汉市硚口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吸污车采购项目
(3) 类别(货物/工程/服务):货物
(4) 用途:车辆
(5) 数量:1台
(6) 采购预算:20万元
(7) 交货期/交付期/服务起始日: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
(8) 质保期:一年或6万公里,以先到为准
2.供应商参加谈判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报价无效。
3.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直接到我处查阅谈判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投标人须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
2.具有本地化售后服务机构(提供证明材料), 能提供本次投标设备的备件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支持;
3.投标人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或经销代理商,经销代理商必须提供经销代理资格证明文件、厂家针对此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售后服务,且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所投产品(车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免征车辆购置税车辆明细表》的目录产品,并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认证(“3C”认证);
5.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2年3月至今)具有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6.投标人须提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提供公司近3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
9.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谈判、询价)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5年 10月 10 日起至2015年 10 月 16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9:00时~12:00时、下午14:30时 ~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中天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488号虹能大厦902室。
(三)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采购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 领取谈判文件时报名单位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售后服务机构证明、经销代理资格证明文件、原厂唯一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免征车辆购置税车辆明细表》、“3C”认证、财务审计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相关业绩证明文件、硚口区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人及授权代表)(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不退))。
四、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488号虹能大厦902室
(二)截止时间:2015年 10月20日 2时30 分(北京时间)
五、谈判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488号虹能大厦902室
(二)时间:2015年10月20日2时30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7日。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硚口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程汉生
联系电话:***-********
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中天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488号虹能大厦902室
联 系 人:曾惠婷
电 话:***-********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 话:***-********、 ***-********
武汉中天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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