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车县公安局技侦器材招标公告

莎车县公安局技侦器材招标公告

【县级】莎车县公安局技侦器材采购项目单一来源招标公告

KSSCX(DY)2015-096

莎车县政府采购中心对下列商品组织单一来源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询价单编号:KSSCX(DYLY) 2015-096

2、采购单位名称:莎车县公安局

3、采购机构名称:莎车县政府采购中心

4、采购内容:

内容数量

技侦器材采购1

5、项目实施地点:莎车县
6、供应商报价要求:投标时必须按产品品牌型号、生厂产家、产地、单价、总价及交货期等制作投标文件。请注明所投单位及项目名称,投标文件一正两副,请严格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投标商资质要求:

(1)投标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具有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原件(国税及地税);

(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5)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投标人身份证原件;

(7)必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需加盖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专用章);(本地投标人在2015年10月16日前将资质复印件交予检察院负责人,进行相关查询,并出具该证明;外地投标人由所在地检察院出具);

(8)本项目必须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全部提供原件,在投标文件中随标书提供相应的复印件(含复印件二套,所有原件的复印加盖公章),以上资质要求,有一项未提交,视为无效投标。

8、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旨在强化公安机关反恐维稳技术支撑能力。该批设备是公安技术侦察系统用于秘密侦察手段的专用器材。根据公安部十二局规定,所有涉密设备供应商必须是十二局列装单位,不得向非列装单位进行采购。

9、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名称:南京拓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安部十二局专用器材列装单位)

10、公示期限:

《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购[2014]2号)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要求,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11、付款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2、售后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3、招标文件取得时间:2015年10月12日至2015年10月16日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投标文件请在开标时带至开标现场。

14、开标日期:2015年10月19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

14、投标保证金:要求必须以公司的名义缴纳报价百分之一的保证金(开标时携带汇款凭证的回单参加投标,并且带盖有投标公司公章的收据,招标结束后退投标保证金)。请与2015年10月16日下午7点之前汇入莎车县政府采购中心账户。

15、标书售价:200元/标段(交至开户银行),售后不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莎车县新城路支行

收款人名称:莎车县政府采购中心

银行帐号:1082 0127 9930

16、开标地点:莎车县城南新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新公安局斜对面)

17、联系人:雍国卫电话:****-*******

莎车县检察院联系人:王新军电话:158*****190联系时间:正常工作期间10:00—18:00

莎车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0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安局 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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