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乡镇校园视频监控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乡镇校园视频监控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中国移动广东公司清远分公司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乡镇校园视频监控租赁服务项目已获批准开展,项目业主和比选人均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兹特邀请有合作意向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选。

一、项目名称:中国移动广东公司清远分公司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乡镇校园视频监控租赁服务项目

二、建设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三、项目主要内容:

我司拟引入一家技术服务提供商,按照连山县公安局建设要求,该项目需提供23所学校的视频监控服务,大约140支摄像枪,200万高清像素,设备严格按照省公安厅下发的SVAC标准进行采购,提供30天的视频存储服务。分布在23所学校内的操场、教学楼区域和主要出入路口,保障学校的正常安全教学活动。

确保在合同期内,提供森林防火视频实时监控服务,要求提供7×24小时录像存储服务和扩展功能等服务。

四、项目实施区域:清远市连山瑶族壮族自治县。

五、服务期限

计划合作时间为2015年10月25日至2018年10月24日,最终以合同约定为准。

六、参选资格

参选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可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省级公安厅核准发放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资质三级或以上。

3、纳税人资格:符合营改增要求。可抵扣且要求为一般纳税人,如无法通过国税登记证副本识别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要求供应商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4、成立年限:至本项目递交文件截止之日成立不少于24个月。(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成立年限进行核查)。

5、完税证明:应答方由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2014年的企业年度完税证明或纳税证明(不纳入否决项,视为细微偏差,对未提供完整完税证明且评审完成前拒不提供书面补正的,则在综合得分基础上扣除5分)。

七、报名方式和获取比选文件办法

1、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15年10月13日17:30前(以邮件或传真实际接收时间为准)填写附件参选确认函、盖单位公章,发送邮件至158*****029@139.com">158*****029@139.com或扫描件传真至****-*******

2、获取比选文件: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在中国移动广东公司供应商门户网站下载《中国移动广东公司清远分公司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乡镇校园视频监控租赁服务项目》,详细情况请见网站说明。

八、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九、报名和获取比选文件起止时间:2015年10月10日17时30分至2015年10月13日17时30分。逾期申请者,申请无效。

十、比选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半环北路移动通信综合楼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58*****029

传真:****-*******

邮箱:158*****029@139.com">158*****029@139.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视频 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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