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调查局廊坊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黑土地地球化学委托业务比选公告
中国地质调查局廊坊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黑土地地球化学委托业务比选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LFZX-CGB*******;
(二)项目名称:中国地质调查局廊坊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黑土地地球化学委托业务;
(三)预算金额:44.80万元
(四)采购需求:
详见下表
二级项目名称 | 委托业务名称 | 工作内容 | 工作量(件) | 单项预算 | 预算合计 |
辽河平原梨树地区黑土地地表基质层调查 | 地表基质化学指标 | 53种元素(多目标除Au) | 480 | 14.4 | 44.80 |
松嫩平原齐齐哈尔地区黑土地地表基质调查 | 地表基质化学指标 | 54种元素(多目标54项) | 225 | 7.00 | |
松嫩平原西北缘扎兰屯-扎赉特地区黑土地地表基质调查 | 地表基质化学指标 | 53种元素(多目标除Au) | 620 | 18.60 | |
松嫩平原西北缘阿荣旗-鄂伦春南部地区黑土地地表基质调查 | 地表基质化学指标 | 53种元素(多目标除Au) | 160 | 4.80 |
(五)时间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约定日期结束;
2.测试任务送样后一个月出结果,依据规范要求,在样品保存期内完成测试,并在完成测试后一个月内提交测试报告。全部工作必须于11月前完成。
(六)基本要求:
1.本项目为国家财政预算投资项目,如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预算调整或取消,采购人将不对响应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补偿,请各供应商注意风险;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允许整体转包。
二、申请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供货和服务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债务纠纷。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优选比较。
(四)本项目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税收违法黑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提供报名期间的相关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信用中国截图可前往信用中国网-信用服务①失信被执行人;②税收违法黑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五)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或省级资质认定(计量认证)CMA证书,分析测试项目需在批准检验检测的能力范围内。必须通过中国地质调查局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样品测试能力考核认证(以官网截图盖章为准)。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次采购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响应供应商将联系人、联系电话和所需资质的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内(haozicheng@mail.cgs.gov.cn),邮件主题为“申请单位-项目编号”。需要提供的扫描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型主体资格证书、供应商资质要求(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报名时间:2023年6月12日9:00至2023年6月14日17:30(北京时间)内接受符合资格要求的参与单位报名。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评审方式和时间地点
(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6月18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
供应商必须从采购联系人处获取比选文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需密封加盖公章,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将材料递交到采购联系人所在单位。纸质版: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内(haozicheng@mail.cgs.gov.cn),纸质版响应文件的完整扫描件保存为1个压缩包并设置密码,密码在开启前30分钟内通过邮箱发送。必须同时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响应文件,电子版和纸质版文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资质要求的恕不接受。
(二)评审方式:廊坊中心成立比选小组,通过审阅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拟推荐承担单位,在廊坊中心门户网站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按规定双方签订合同,开展后续工作;
(三)评审时间:2023年6月1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地质调查局廊坊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
地址: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93号
联系人:郝先生 193*****815
电子邮箱:haozicheng@mail.cgs.gov.cn
七、其他补充事项
监督部门:廊坊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纪检审计处。
电话:0316-*******(8:00-11:3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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