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昌宁县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及规范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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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昌宁县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及规范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昌宁县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及规范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昌宁县分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6月2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保招代政采〔2023〕25号

项目名称:昌宁县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及规范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35.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5.00万元

采购需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图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矢量数据;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6月底完成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2023年7月底保护区划定严格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要求进行划定,2023年8月底前完成辖区内11个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卡斯镇大塘村竹林村民小组磨坊坡、大田坝镇湾岗村大菠萝箐水库、勐统镇酒药寨社区芒博河、湾甸乡上甸村姚关河、耈街乡栗木村大白岩子山、更戛乡打瓦村桂花树水库、温泉镇联席村赶街路河、鸡飞镇澡塘社区立木山河、翁堵镇立桂村红花林水库、柯街镇华侨社区大炉河水库、珠街乡干河箐)保护区划定方案(初稿)编制工作。2023年12月底通过省级审查并取得11个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取得批复后1个月内完成昌宁县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报告编制,并通过省级审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自然人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或企业单位。

(二)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请提供合法有效的:

1.报名书封面(须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等);

2. 三证合一企业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三个月内相关证明材料);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财务状况报告,新注册企业提供注册之日起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

5.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书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 法人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人直接投标则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需提供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且经营范围须满足本次采购要求。若投标供应商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提供的报名资料不全,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投标供应商报名,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提供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成功后将报名资料递交至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昌宁分公司。

(三)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投标供应商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应具有提供服务的能力。

(四)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供应商:

1.投标申请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投标供应商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违纪违法和重大质量问题;

3.与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相抵触的;

(五)一个投标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投标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同一母公司下的多家子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中同时投标;

3)截止到开标当日,投标供应商(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昌宁分公司

方式:电子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6月26日10点00分前(北京时间)

地点: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昌宁分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6月2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昌宁分公司四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滨河东路

联系方式:159*****8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

昌宁分公司地址:昌宁县田园镇环城北路紫檀水岸北侧云舒居旁

联 系 人:王海莹

联系方式:0875-*******184*****4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59*****840


,保山市,昌宁县,保山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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