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等备件一批招标公告
法兰等备件一批招标公告
采购类别:轧钢设备
攀钢钒冷轧厂法兰等备件一批招标公告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受攀钢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分公司机械设备部委托,对其 攀钢钒冷轧厂法兰等备件一批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招标编号:AB********0508 2、项目名称:攀钢钒冷轧厂法兰等备件一批 3、项目内容及要求 3.1、项目内容:法兰等29项/289件 3.2、项目要求 3.2.1、项目明细如下:
注:中标后需要与现场签订技术协议。 3.2.2、本次招标必须按报价明细表项目全部报价,报价不全者视为废标。 3.2.3、投标报价为:不含税 3.2.4、供货要求主要描述: 产品的性能、参数、供货范围、制造标准、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相关要求必须满足相应项目技术要求。 3.2.5、交货时间:2015/12/1至2015/12/31 3.2.6、交货地: 3.2.7、付款方式描述:设备备件交齐并验收合格后,凭全额发票挂账付款 3.2.8、 中标原则: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2.9、注意事项 不能满足本招标说明事项的投标文件无效。 4.投标人资质及证明 4.1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资格 1)只接受生产型企业投标,非委托方合格供应商的,注册资金要求500万元以上(上传证明资料),必须有给鞍钢、宝钢、武钢等钢铁公司冷轧厂同类备件的供货业绩(合同复印件和销售发票复印件)。 2)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技术、装备、资金、制造、质量、成本、渠道、服务、管理和资源优势。同时具备便捷的运维条件和能力,确保所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接到通知后,36小时内赶到现场及时服务、维修。 3)非合格供应商投标前须与攀钢钒冷轧厂进行进行技术交流,以便和攀钢钒冷轧厂进行图纸尺寸确认和现场工况了解。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其他流通商及代理商投标。 5)非委托方合格供应商的要求上年度的同类产品销售额不低于50万,(提供合同复印件)。 4.2 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公告》中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以证明其是否具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履行合同的能力。 4.2.1 投标人代表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代表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针对本次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请登录鞍钢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bid.ansteel.cn/下载)。 4.2.2资质文件: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税);银行开户许可证。 4.2.3质量管理体系(非强制要求)、环境管理体系(非强制要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非强制要求)认证证书。 4.2.4体现投标人整体实力和突出专长的企业简介,包括规模、设备及人员状况等。 4.2.5要求报名供应商提供的资质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上述资质证明文件扫描件需用A4纸复印并加盖企业公章,报名后扫描件由受理单位留存。 5.招标文件购买 5.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及现场评价方式确定投标人。报名供应商通过资质材料评审及现场评价合格后,方可参与评标。 5.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8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3投标保证金:2700.00元(人民币)。 6.潜在投标人报名的规定 6.1报名时间2015-10-10 16:33:51至2015-10-19 00:00:00,登录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bid.ansteel.cn)报名。 6.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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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冷轧 法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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