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女峰国家森林公园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游客中心及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五女峰国家森林公园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游客中心及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HL-JL-*******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安市五女峰国家森林公园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游客中心及附属工程已由吉林省发展改革委以吉发改审批字[2013]7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集安市五女峰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集安市五女峰国家森林公园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游客中心及附属工程
2.2招标内容:
为图纸设计要求内集安市五女峰国家森林公园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游客中心及附属工程等的全部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工程建设地点为:集安市五女峰国家森林公园旅游区区内;
2.4 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二级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12日至2015年10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单位须法人持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在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02日0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集安市五女峰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联 系 人:赵主任
电 话:135*****215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邮 政 编 码:130061
办 公 电 话:****-********
联 系 人:徐经理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招标投标管理处
标签: 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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