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城县农业局巩固退耕还林后续产业项目日光温室(二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凉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委托,采用,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巩固退耕还林后续产业项目日光温室(二次)批准文件编号:LCCG2015- G34采购文件编号:凉公-政采(2015)- G008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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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巩固退耕还林后续产业项目日光温室 | 50 | 详见招标文件 | *******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并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五十万元;
2、 具有在本区内进行日光温室建设的相关业绩,所提供业绩须经旗县农业主管部门证明;
3、 区外企业应具有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办理的准入备案手续,并携带备案证书原件 ;
4、 投标人在近三年没有质量安全事故记录,无商业道德劣迹和其它不良记录,投标时提供承诺书;
5、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时间: 2015年10月12日至10月16日供应商携带本公告第二项所要求的资质证书原件到凉城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进行资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5年10月12日至2015年10月1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30时到
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凉城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另,报名者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在报名时需提交上述“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所有资质文件的复印件一份加盖供应商公章交凉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留存。四、采购文件售价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5年11月05日 上午10:00投标地点: 凉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大厅)开标时间: 2015年11月05日 上午10:00开标地点: 凉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政务大厅五楼)六、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 | : | 凉城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
邮政编码 | : | 013750 |
联系人 | : | 陈瑞田浩然 |
联系电话 | : | ****-******* |
投标保证金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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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名称:凉城县农业局 |
地 址 | : | 凉城县农业局大楼 |
邮政编码 | : | 013750 |
联 系 人 | : | 沈金和 |
联系电话 | : | 138*****317 |
凉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