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案件律所聘用招标公告
诉讼案件律所聘用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招标人简介
安顺黄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安顺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市属国有企业,注册资本21.8亿元。是安顺黄桶-幺铺物流园区开发建设的运作层和载体,按照园区建设发展规划,主要承担重大基础设施、大型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土地开发、房地产开发等任务,对园区产业经济、商业贸易、物流仓储等项目进行建设、经营和管理、以及开展资本运作和资产经营管理等工作。
1.2招标内容
(1)负责代理我司对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诉讼的(以下称:我公司)相关案件。包括但不限于一审及或将发生的二审、申请再审等全部诉讼程序
(2)该项目涉及的其余司法事务服务,包括并不仅限于与案件相对人、监委及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司法部门就招标方涉及事项的法律文书地提起、回复等。
2、代理服务要求
(1)中标单位选派本项目的代理律师需与投标文件一致。
(2)代理律师必须全程进行诉讼或应诉,中途不得更换律师,如需进行更换,必须有我公司加盖公章的书面同意书。
(3)代理律师必须忠诚履职,对招标方负责,涉及案件及时收集完整证据材料,与招标方及时沟通协商,法律文书及时反馈,法律风险及时提示。
(4)同意《民事诉讼委托代理合同》(附件2)的全部内容,中标后自愿签订。
3、资格条件
(1)运行规范,成立2年及以上,执业律师人数10名以上,业绩优良,有熟悉建筑施工相关法规的专业律师;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违纪违规执业行为;
(3)所指派的律师团队负责人应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法律执业资格证A证,执业年限5年及以上,有代理国有企业、安顺市政府或各行政单位工程类案件终审胜诉的经验优先,近3年内未受过纪律处分或行业处分,无犯罪记录。
4、投标书内容
(1)投标单位报价方案。
(2)近3年律师事务所和选派的代理律师无违法违纪从业记录的承诺函。
(3)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如开标由委托人到场的,还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保密承诺
(以上材料均需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如不满足则作废标处理)
5、拦标价
本次诉讼代理采取一般代理方式,一审、二审及或将发生申请再审等后续民事诉讼程序(若有)总计拦标价为:20万元,具体付款方式详见附件合同所示。如不接受本条款,将作废标处理。
6、评标小组
本次招标比选评标小组拟由招标人的合规发展部、财务中心、综合办公室、工程部共抽取4人组成,并由纪检监察室进行监督。评标小组主要对投标人投标价格及方案进行审查、研判是否满足投标要求,评选中标候选单位。
7、评标办法
由于本次服务最终成果为聘请律所对案件进行代理,因案件情况复杂,本次比选采用最低价评标法。评标小组通过对投标单位进行研判通过后,原则由报价最低的单位中标,价格相同则由我公司择优选择。
8、开标流程
1.于2023年6月14日下午14点,于黄铺开投公司3楼1号会议室(开标地址)召开开标会议,投标单位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及投标书按时到会递交投标文件并签到;
2.收到以上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的情况下,进行开标。在纪检监察室的监督下当场开标,按照相关规定对投标书内容进行唱标、核验,并根据比选单位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分并记录;
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对记录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字;
4.开标会议结束,招标人组织评定中标单位,并在安顺黄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3日,经公示无异议后,通知中标单位进行后续签订合同事宜。
9、其他
本次比选未尽事宜由本次比选评标小组负责解释。
招标人:安顺黄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幺铺镇黄铺大道999号
联系人:合规发展部0851-********
附件:1.保密承诺
2.《民事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2023年6月9日
附件1
保密承诺
安顺黄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我所现有意参加贵公司诉讼案件代理律所选聘公开招标项目的投标,现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向贵公司了解相关信息。我所关于本项目相关事宜的联系人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我所在此郑重承诺:无论是否参与投标,我所均对获取的本项目相关信息和资料负有保密义务(贵公司已在媒体公开的信息和资料除外),不向新闻媒体或任何机构、个人泄露本项目的任何信息或资料,并承担由于违反保密义务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招标人安顺黄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由此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保密期限为自签署保密承诺之日起十年。
特此声明。
律师事务所(加盖公章)
主任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件2
民事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甲方(委托人):安顺黄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地:贵州省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桶幺铺物流园幺铺片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2*******。
法定代表人:刘华东。
联系人:,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人):
住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负责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因甲方需就黄马大道项目相关事宜,就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的提起诉讼(以下简称:本案),现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_律师为本案甲方的诉讼代理人(包括但不限于一审及或将发生的二审、申请再审等全部民事诉讼程序)。代理人依法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认真办理代理事项,并在没有法定意外因素的情况下,按时参加办理本案的有关活动。
代理律师为两人以上时,代理律师可分工协作,可由其中一位代理律师出面参加法院诉讼活动,部分代理律师可只参与案件分析、研究或调查取证工作。除代理律师外,乙方还可安排其他律师或律师助理协助参加案件办理。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权限为特别授权代理,具体代理权限详见授权委托书记载事项。
三、甲方必须如实陈述事实,及时、真实、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隐瞒重要事实情节时,有权终止本合同,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甲方无正当理由终止本合同,代理费依约照付。
四、乙方必须认真履行合同,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代理权限提供法律服务。如乙方指定的代理律师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乙方应另行指派律师继续履行本合同。
五、乙方应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依法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六、本案的案件代理费(包括但不限于一审及或将发生的二审、申请再审等全部民事诉讼程序)共计___________元(¥_____元)。代理费分两部分支付,即打入鉴定阶段后(即未打入不付款),乙方向甲方出具正式发票,如满足条件,甲方收到正式发票后7日内支付以上代理费用的50%,剩余部分在本案终局审判生效后,乙方向甲方出具正式发票,甲方收到正式发票后7日内支付。
本案代理的相关费用的支付前提是经乙方律师代理后,最终打入鉴定阶段。如不满足条件,乙方需继续完成后续代理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一审及或将发生的二审、申请再审等全部民事诉讼程序),但甲方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本合同项下费用的,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代理义务和职责。
乙方为甲方办理法律事务过程中产生的鉴定费、公证费及甲方认为应该支付的各项费用等,由甲方承担,实报实销。
甲方以银行转账或者汇款方式支付律师代理费的,应支付于乙方以下银行账户: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甲方如果以现金方式支付律师代理费,应前往乙方财务室支付。
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至本案收到生效法律文书时止(终结包括裁判、调解、案外和解及撤诉)。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经另一方书面同意方可生效。
九、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签订日期:2023年月日
签订地点: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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