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高新区职业教育新校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电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衡水高新区职业教育新校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衡高审投资审字【2022】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高新区公共事业服务局,建设资金来自高新区政府统筹安排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高新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梯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衡水高新区职业教育新校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电梯采购项目。
2.1.2项目地点:衡水高新区雅居路以北,聚业路以南,中科街以东,昌隆街以西。
2.1.3采购规模:实训楼、餐厅、宿舍楼室内电梯采购及安装,共计5部电梯。
2.1.4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50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2.1.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1.6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衡水高新区职业教育新校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电梯采购项目,包括实训楼、餐厅、宿舍楼室内电梯采购及安装,共计5部电梯,共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如为电梯制造商,须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C级及以上);或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需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维修或修理)];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开具的产品代理授权书,具有投标设备制造商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或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维修或修理)]的扫描件(加盖制造商公章),同时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 C 级及以上)或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维修或修理)]。
3.1.3投标人须提供在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1.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12日09时00分至 2023年06月17日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6-2115: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