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档案局(馆)技术采购 2017年常规档案抢救耗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辽宁金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辽宁省档案局(馆)委托,对辽宁省档案局(馆)技术采购2017年常规档案抢救耗材采购项目(计划编号:LNZC
********434)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1. 16mm拍摄片2. 16mm拍摄片轴3. 显影液4. 定影液5. 拷贝片盒+护片6. 16mm重氮拷贝片7. 5441重氮拷贝机专用灯泡8.拷贝用氨水9. 柠檬酸10. DR1600拍照机专用灯管11. DR1600拍照机配件专用胶辊12. 修裱档案用4尺特净宣纸13. 撤潮纸14. 修裱档案用4尺手工老作坊净皮宣纸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其他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工商登记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的产品及所要求服务的经销商或生产厂家;
(2)投标人若为经销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产品授权书
(3)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即日起至2015年11月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供应商可到辽宁金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2)营业执照;(3)组织代码证;(4)税务登记证;(5)DR1600拍摄机、FP505冲洗机、5441重氮拷贝机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设备的原厂工程师培训证明。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 11月2日14:0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政府采购中心-沈阳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市府大路西塔岗西走100米路南砖色楼)五楼开标大厅,届时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单位:辽宁省档案局(馆)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45号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金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37号铁西新玛特804室
项目联系人:李智 佟潘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 箱:
lnjj88566@163.com辽宁金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