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公开选聘政务服务特约监督员的公告

剑河县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公开选聘政务服务特约监督员的公告

为推动政务服务改革,畅通信息收集和监督投诉渠道,发挥社会力量对政务服务改革工作的促进作用,不断规范我县政务服务工作,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打造规范、透明、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剑河县政务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政务服务特约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原则上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代表、无党派人士、市场主体代表、媒体工作人员、法律职业人员、行业协会代表、专家学者、退休干部、居民代表、民生监督员等人士中选聘。

二、选聘人数

(一)政务服务特约监督员原则上不超过12名。

(二)相关管理费用。特约监督员无任何报酬,特约监督员参加县政务服务中心开展的活动费用由县政务服务中心承担。

三、聘任期限

(一)特约监督员的聘任期限为2年。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经审查通过并征得本人同意后,可以续聘,连续聘任一般不超过两次。对聘任期满后未续聘的,特约监督员资格自动撤销。

(二)特约监督员任期内发生因工作变动、违法违纪等无法或不宜履行特约监督员职责的情形,由剑河县政务服务中心予以解聘。

四、选聘条件

(一)特约监督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正廉洁;

2.关心政务服务事业发展,热心公益事业,自愿参与特约监督员活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善于听取企业、群众的意见,敢于依据职责实施监督;

3.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法律意识,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影响力,熟悉国家和相关政务服务改革举措,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相关业务知识储备;

4.专家学者应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市场主体代表应在贵州省区域内投资兴办企业,在本行业有稳定的经营活动;

5.具备开展监督工作的基础素质和身体条件,有时间和精力参加监督检查等活动,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特约监督员:

1.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刑事处罚的;

2.有其他不宜继续担任特约监督员情形的。

五、监督员职责和义务

(一)以暗访、明察等方式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应进必进事项、办事依据、办理程序、办理标准、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窗口服务质量、办结情况等进行监督,监督和反映各部门提供政务服务过程中事项未进驻、线上线下两张皮、作风纪律、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等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反馈;

(二)每月至少深入社会各界,听取群众对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或要求,收集、反馈和协助查找各部门在推进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企业群众需要了解的惠企利民政策等;

(三)监督和反映各部门贯彻落实《贵州省政务服务条例》及政务服务改革措施等方面的情况;

(四)发挥监督检查、建言献策、桥梁纽带等作用,收集、反馈社会各界对我县政务服务改革的意见建议及损害“贵人服务·剑效办”政务服务品牌的问题线索;

(五)收集、反馈各部门、政务服务机构落实政务服务改革任务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和工作特色亮点,宣传、推广政务服务的创新举措、优秀案例及工作成效;

(六)对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经常与县政务服务中心取得联系和沟通,通报监督工作情况。积极参加县政务服务中心召集的每季度创先争优评审会、企业座谈会及年终窗口部门考核、窗口工作人员评议会以及相关活动,协助开展政务服务改革工作,听取和了解监督工作的安排部署与有关情况的通报;

(七)承担县政务服务中心委托的专题调研、专项检查等与政务服务相关的其他事宜。

六、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7日—2023年6月15日(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剑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股(未来城仰阿莎西大道28号)。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或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相关材料进行报名,邮箱:jhxzwzx@163.com。接受委托他人报名、行业协会推荐等。符合特约监督员资格条件的个人,可以在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提交《剑河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特约监督员报名表》(详见附件)、报名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各一份。

七、选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剑河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股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特约监督员拟选聘人选名单。

(二)确定人选

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将拟选聘人选名单报剑河县政务服务中心党组讨论确定拟任人选。

(三)对外公示

将拟任人选通过县政务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微博对外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特约监督员选任条件的,取消其拟任资格。

(四)正式聘任

拟任人选经公示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向当选的特约监督员颁发聘书,并抄送特约监督员所在单位备案。

特此公告

附件:剑河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特约监督员报名表.doc


剑河县政务服务中心

2023年6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政务服务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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