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珠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车辆租赁服务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国家海洋局珠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车辆租赁服务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海洋局珠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海洋局珠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3年06月12日 11:50
开标时间 2023年06月20日 10:0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06月13日至2023年06月1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胡苑东
项目联系电话 0756-*******
采购单位 国家海洋局珠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采购单位地址 国家海洋局珠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胡苑东联系电话:0756-*******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红龙实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软件园路1号教学区D3栋四层41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雪颖 联系电话:186*****082

项目概况

国家海洋局珠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软件园路1号教学区D3栋四层412室供应商可前往现场或通过电子邮件(**********@qq.com)的方式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HL-2023-111C

项目名称:国家海洋局珠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预算:本项目为单价采购,未有明确项目预算金额。

小车(不配司机)

车型

全天(不限时)

250公里(含)里程内

超出里程收费标准

轿车

550元/天

2元/公里

SUV

650元/天

2.5元/公里

商务车(7座)

850元/天

3元/公里

中大型客车(配司机)

9小时,400公里(含)里程内

超出里程收费标准

中巴(14座)

本市1000元/天

本省外市1700元/天

4元/公里

中巴(33座)

本市1200元/天

本省外市2400元/天

6元/公里

大巴(45~51座)

本市1400元/天

本省外市2800元/天

7元/公里

注:以上租车价格为最高限价(超过该报价上限将做无效投标处理),要求供应商每种车型的报价不能超过其对应的最高限价(报价折扣率不高于100%)。租价包含车辆租金、油费、路桥费、车辆维修保养、车辆保险费、税收等费用支 ,不含停车费、司机服务费200元/天(固定价包干)及司机住宿费用。如采购人需要过夜,司机食宿费用由采购人另外支付,标准:350元/晚(包干),计入租车总费用。超里程费用、司机服务费、食宿费为固定单价,不需要供应商报价(不计入折扣率)。

(四)合同履行期限:1年,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1年后考核达标,可与成交供应商续签1年,考核标准附后(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中的“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1年,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1年后考核达标,可与成交供应商续签1年,考核标准附后(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中的“用户需求书”)。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的扶持:
  •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在价格评审时,将对符合条件的小型或微型企业给予一定的价格扣除,具体扣除比例以该办法为准。允许采用进口产品投标的项目报价不享受价格扣除。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报价不进行扣除。
  • 符合条件的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证明中应明确是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 未明确的按小型企业进行价格扣除。
  •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 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 供应商同时为小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两种或以上情况的, 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报价产品(针对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获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节能产品投标报价占总投标报价比例在 30%或以上的,对节能产品的价格给予 2%的扣除,在 30%以下的,对节能产品的价格给予 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同一个产品同时获得以上两个认证的,不重复计算)(提供报价产品所在清单页加盖供应商公章)。
  • 国家级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价格扣除
  • 供应商注册地在 832 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所提供农副产品属于《国际级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的供应商,对所提供农副产品的价格给予 1%的价格扣除。提供供应商属于《国际级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 如所提供产品属于《国际级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中供应商的产品,应同时提供合作协议(或授权函)和该供应商属于《国际级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 采用价格评比(如最低价法)的项目:按照《珠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对供应商在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网(珠海市政府采购系统)中的诚信情况,被记入系统诚信“黑名单”(但不处于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供应商最终报价在该企业最后一轮报价的基础上上浮 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4、供应商未被记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记入“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行政处罚”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 (http://credit.zhuhai.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6、具有采购人发出的投标邀请函。7、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注: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采购人发出的投标邀请函;(3)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购买人身份证原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3日 至 2023年06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软件园路1号教学区D3栋四层412室供应商可前往现场或通过电子邮件(**********@qq.com)的方式获取

方式:供应商可前往现场或通过电子邮件(**********@qq.com)的方式购买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软件园路1号教学区D3栋四层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单价采购,未有明确项目预算金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海洋局珠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国家海洋局珠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联系方式:胡苑东联系电话:07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红龙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软件园路1号教学区D3栋四层412室            

联系方式:刘雪颖 联系电话:186*****0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苑东

电 话:  075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车辆租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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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龙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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