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融合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研究和服务磋商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融合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研究和服务磋商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融合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研究和服务磋商采购公告(SZCY2023-C-003)

发布时间:2023-06-12 12:0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融合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研究和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6月2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CY2023-C-003

项目名称: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融合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研究和服务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万元整(*******.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万元整(*******.00元)

采购需求:为进一步促进苏州市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融合发展,着力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产学研、产城人深度融合,锻造产业创新集群先发优势,激发内在动力,强化发展支撑,加快建设全国“创新集群引领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城市。立足苏州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融合发展基础,围绕产业前沿、专班工作、企业动态等产业情报,开展信息搜集和分析研究工作。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聚焦产业链布局、创新主体建设、下一步发展方向等重大和前瞻性问题,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现状及发展战略研究,积极做好集群申报工作。充分把握未来产业发展趋势,深入研究苏州未来产业发展现状、重点领域及重点方向,梳理形成产业研究报告,为苏州推进未来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服务地点:苏州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特殊条件: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不允许分包。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如为政策规定的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一)报名截止时间: 2023年6 月19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CA办理

1.1办法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1.2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1.3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

1.4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投标确认函”,质疑时“投标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磋商文件递交(上传)截止时间前上传成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注册咨询:0512-********

CA办理咨询电话:0512-********

签章使用问题:联系方式:电话:**********QQ********************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39*****964QQ*******************

四、磋商文件递交(上传)截止时间

磋商文件递交(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 6月27日13点 30 分(北京时间)

逾期递交(上传)的磋商文件恕不接受。

五、供应商现场签到截止时间

1.供应商现场签到截止时间:2023年 6 月27日13点30 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现场解密: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CA证书至开标现场解密,解密限时5分钟内,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的,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六、开启

1.磋商时间:2023年6月27日13点 30 分

2.磋商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路251号五楼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七、其他相关事宜:

1.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2.监督机构: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电话:(0512)********

八、本次公告发布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创业佳育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宝带西路1566号新锐科创中心2幢13楼东

电话:0512-********/********

联系人:吴筠、任凤娟

2.采购人: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毛应祥

电话:0512-********

联系地址:苏州市三香路998号

十、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苏州创业佳育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361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产业研究 集群 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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