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2023年养护工程项目代建管理服务

黑龙江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2023年养护工程项目代建管理服务

黑龙江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2023年养护工程项目

代建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CL-ZB-******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2023年养护工程项目代建管理服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开展普通国省干线公路2023年养护工程项目代建管理服务招标的通知》开展招标工作,项目业主为黑龙江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2023年国家养护奖补资金、成品油资金,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代建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本项目总里程数为862.59公里,哈尔滨市223.675公里,齐齐哈尔市191.858公里,牡丹江市50.475公里,佳木斯市113.923公里,大庆市55.724公里,伊春市24.079公里,鸡西市54.077公里,双鸭山市37.549公里,七台河市20公里,绥化市53.918公里,黑河市37.311公里,项目总投资约为21.37亿元,具体路段里程信息详见招标公告后附表,实际里程与项目总投资以施工图批复为准。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大庆市,伊春市,鸡西市,双鸭山市,七台河市,绥化市。

2.3 计划服务期:

代建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止,共16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代建服务期1个月,施工阶段代建服务期 3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代建服务期12个月。实际工期及服务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标段划分

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编号为DJ1。

2.5 招标范围

代建管理服务:1)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缺陷责任期及竣工验收阶段项目管理服务;2)项目信息化建设;3)项目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服务。

具体工作内容为协助业主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办理较大及重大设计变更报批手续、组织交工验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组织检查、考核等并负责落实整改,配合业主准备竣工验收相关工作;进行合同管理,细化、分解项目管理目标,落实项目责任;拟定项目进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措施,履行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计量、资金支付、环境保护等相关责任;组织中间验收,组织有关单位编制竣工文件;承担项目档案及有关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负责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维修工作管理、配合项目业主进行项目竣工审计及招标人交办的其它与本项目有关工作。

2.6 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5220-2020),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18】33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

2.7 安全目标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减少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零死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满足公路工程项目建设需要的组织机构和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履约评价和市场信誉,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代建管理服务能力,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资质最低要求):

(1)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承担项目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1)要求的资质。

3.2投标人拥有公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工程技术系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50 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上人员应为联合体成员人员之和。

3.3 人员要求(最低要求)

(1)代建项目现场负责人在本单位工作3年以上(已在投标人处岗位登记),且具有10年以上的公路建设行业从业经验,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2个公路或独立桥梁或隧道工程的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工程(大中修)的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或项目代建管理或监理经历。

(2)代建项目技术负责人在本单位工作3年以上(已在投标人处岗位登记),且具有10年以上的公路建设行业从业经验,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2个公路或独立桥梁或隧道工程的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工程(大中修)的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或项目代建管理或监理经历。

(3)代建项目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在本单位工作3年以上(已在投标人处岗位登记),且具有10年以上的公路建设行业从业经验,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2个公路或独立桥梁或隧道工程的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工程(大中修)的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或项目代建管理或监理经历。

(4)试验检测负责人具有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检测专业包含道路或公路、材料两项。

注:1、以上代建项目现场负责人、代建项目技术负责人、代建项目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试验检测负责人不可一人多职。

2、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交通运输、道路与桥梁、道桥等专业。

3、代建单位派驻现场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不得在其他公路建设项目中兼职。

3.4业绩要求(最低要求)

投标人至少承担5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或独立桥梁或隧道工程的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或项目代建管理或监理工作,且同时满足近五年内(2018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下列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

(1)累计独立完成不少于105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

(2)独立完成1个长度不少于35公里二级及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

注:1、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上业绩应为联合体成员业绩之和。

2、业绩要求中的公路工程是指新建、改扩建、养护工程(大中修)

3、如单个合同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3.5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2020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原件的扫描件。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成员财务报表。

3.6投标人不得在所代建的项目中同时承担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供应材料设备或者与以上单位有隶属关系及其他直接利益关系。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 标均无效。

3.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8.1在同一标段内,联合体各方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3.8.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在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成员的职责分工。

3.9投标单位(包含联合体成员)近三年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黑龙江)” 网站(www.hljcredi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招标人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在线支付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17时00分至2023年6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版)上线试运行公告》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5.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

5.3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踏勘发生的费用及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本项目投标要求投标文件现场递交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相应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标文件的递交。

6.3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00分至09时00分将纸质投标文件(须含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递交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2号)纸质开标室。

6.4开标时间为 2023年7月5日 9 时 00 分,开标地点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2号)纸质开标室,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

6.5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DJ1标段贰拾万元。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24小时由投标人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如因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相关规定执行。

6.6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逾期送达以及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及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http://www.hljjt.gov.cn)网站上发布。

8.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及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http://www.hljjt.gov.cn)上进行公示。将公示以下内容:

8.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8.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相关证书编号、个人业绩;

8.3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8.4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电话:0451-********

招标人:黑龙江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169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451-********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人:陈飞 温智伟

联系方式:0451-********

邮箱:hljszb1_cf@163.com


详细路段里程信息(具体路段里程信息以施工图批复为准)

路线

路线长度

养管单位

技术 等级

路面 类型

PCI平均值

路段起点

路段终点

里程(km)

合计里程

862.590

国道小计

666.674

省道小计

195.916

哈尔滨小计

223.675

G102

1376.927

1382.927

6.000

呼兰养路总段呼兰分段

二级

沥青

69.3

G102

1388.005

1391.991

3.986

呼兰养路总段呼兰分段

二级

沥青

52.8

G102

1411.871

1418.888

7.017

巴彦县公路发展中心

二级

沥青

67.3

G102

1441.096

1457.126

16.030

木兰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二级

沥青

74.3

G102

1459.004

1460.908

1.904

木兰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二级

沥青

71.5

G102

1235.664

1236.121

0.457

哈尔滨市公路管理处京哈公路双城养路段

二级

水泥

62.5

G221

578.213

594.384

16.171

宾县国省干线公路
事业发展中心

三级

水泥

49.2

G221

598.796

617.113

18.317

宾县国省干线公路
事业发展中心

三级

水泥

58.7

G221

617.113

639.000

21.887

宾县国省干线公路
事业发展中心

三级

沥青

69.9

G221

639.000

641.535

2.535

宾县国省干线公路
事业发展中心

三级

沥青

47.6

G229

590.425

606.469

16.044

方正县国省干线公路
事业发展中心

二级

水泥

81.4

G229

606.469

635.155

28.686

延寿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二级

水泥

73.6

G229

736.315

738.421

2.106

五常市国省干线公路
事业发展中心

二级

沥青

78.7

G229

761.999

773.503

11.504

五常市国省干线公路
事业发展中心

一级/二级

沥青

80.2

G333

707.000

710.000

3.000

宾县国省干线公路
事业发展中心

一级

沥青

81.7

G333

744.856

767.977

23.121

木兰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三级

水泥

66.7

G333

769.157

777.090

7.933

木兰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三级

水泥

67.7

G333

778.480

785.785

7.305

木兰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三级

水泥

71.1

S001

34.143

42.758

8.615

哈尔滨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三级

水泥

44.5

S001

60.308

63.990

3.682

哈尔滨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三级

水泥

65.1

S001

80.073

88.967

8.894

哈尔滨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三级

水泥

54.8

S312

140

148.481

8.481

巴彦县公路发展中心

二级

沥青

42.6

齐齐哈尔小计

191.858

G231

267.46

271.865

4.405

齐齐哈尔市直属公路养护中心

一级

沥青

64.6

G231

271.865

275

3.135

齐齐哈尔市直属公路养护中心

二级

沥青

69.1

G231

279

281

2.000

齐齐哈尔市直属公路养护中心

二级

沥青

69.5

G231

282.545

285

2.455

齐齐哈尔市直属公路养护中心

二级

沥青

64.1

G231

290.058

293.006

2.948

齐齐哈尔市直属公路养护中心

二级

沥青

66.8

G301

865.000

871.000

6.000

齐齐哈尔市直属公路养护中心

三级

水泥

70.1

G301

911.000

915.164

4.164

齐齐哈尔市直属公路养护中心

三级

水泥

61.6

916.000

922.000

6.000

G301

934.500

941.000

6.500

齐齐哈尔市直属公路养护中心

二/三级

水泥/沥青

64.8

G333

1019.000

1046.360

27.360

通河养路总段林泉分段

二级

沥青

56.9

G333

1153.012

1176.879

23.867

通河养路总段林泉分段

二级

水泥

72.8

G502

32.720

39.721

7.001

通河养路总段碾北分段

二级

沥青

83.1

94.962

129.000

34.038

通河养路总段碾北分段

二级

沥青

86.7

G502

134.000

157.556

23.556

通河养路总段碾北分段

二级

沥青

64.0

S217

77.092

109.926

32.834

齐齐哈尔市直属公路养护中心

二级

水泥

51.0

S309

438.367

438.949

0.582

甘南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一级

水泥

55.0

S509

32.839

37.852

5.013

龙江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二级

水泥

65.7

牡丹江小计

50.475

G201

553.528

575.832

22.304

宁安市公路养护中心

二级

沥青

55.0

G201

582.600

582.913

0.313

宁安市公路养护中心

二级

沥青

69.2

G201

583.901

585.715

1.814

宁安市公路养护中心

二级

沥青

68.5

G301

143.646

149.486

5.840

牡丹江市公路养护中心

二级

沥青

67.9

G333

295.022

315.227

20.205

宁安市公路养护中心

二级

沥青

63.7

佳木斯小计

113.923

G102

1643.389

1678.487

35.098

汤原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二级

水泥

74.6

G102

2104.000

2108.194

4.194

抚远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二级

水泥

81.8

2108.194

2133.604

25.410

沥青

G102

2133.604

2148

14.396

抚远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二级

沥青

51.4

G102

2148

2160.765

12.765

抚远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二级

沥青

80.5

G102

2161

2179

18.000

抚远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二级

沥青

55.2

G102

二级

沥青

59.8

G102

2179.000

2183.060

4.060

抚远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二级

沥青

80.5

大庆小计

55.724

S311

181.410

184.900

3.490

肇州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一级

沥青

56.6

S311

184.900

187.222

2.322

肇州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一级

沥青

70.5

S311

187.222

198.976

11.754

肇州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二级

沥青

46.9

S311

198.976

218.866

19.890

肇州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三级

沥青

34.2

S311

218.866

237.134

18.268

大庆市大同区交通
事业发展中心

二级

沥青

25.7

伊春小计

24.079

S207

137.000

161.079

24.079

通河养路段林泉分段

二级

水泥

67.5

鸡西小计

54.077

G201

286.880

298.417

11.537

鸡西市公路养护站

三级

水泥

30.3

G201

303.594

305.713

2.119

鸡西市公路养护站

三级

水泥

33.3

G201

313.843

314.165

0.322

鸡西市公路养护站

一级

沥青

30.3

G201

315.455

316.389

0.934

鸡西市公路养护站

一级

沥青

55.7

G201

316.389

320.046

3.657

鸡西市公路养护站

二级

沥青

60.5

G331

1962.184

1981.800

19.616

虎林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二级

水泥

72.9

G331

1995.800

2004.400

8.600

虎林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二级

水泥

73.0

G331

2028.400

2035.692

7.292

虎林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二级

水泥

65.3

双鸭山小计

37.549

G229

202.948

208.565

5.617

宝清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二级

水泥

82.5

G229

222.610

236.163

13.553

宝清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二级

水泥

84.8

G331

2240.000

2252.200

12.200

饶河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二级

沥青

69.2

S203

184.516

190.696

6.180

双鸭山市公路养护中心

一级

水泥

64.8

七台河小计

20.000

G229

267.000

287.000

20.000

七台河市公路养护中心

二级

沥青

81.5

绥化小计

53.918

G203

1.000

4.259

3.259

北林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一级

沥青

70.5

G222

566.571

571.131

4.560

绥庆养路段

二级

沥青

75.4

G222

572.741

582.678

9.937

绥庆养路段

二级

沥青

42.8

G333

975.259

978.000

2.741

通河养路总段林泉分段

二级

沥青

70.9

G333

992.988

1008.695

15.707

通河养路总段林泉分段

二级

沥青

69.5

S101

168.908

170.645

1.737

北林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一级

沥青

66.8

S101

170.645

178.355

7.710

北林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二级

沥青

68.5

S311

4.523

12.790

8.267

北林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二级

水泥

71.1

黑河小计

37.311

G202

16.800

22.392

5.592

黑河市公路事业
发展中心黑河站

一级

沥青

72.3

G202

22.392

29.993

7.601

黑河市公路事业
发展中心黑河站

二级

水泥

75.6

S303

38.880

42.199

3.319

五大连池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二级

水泥

52.0

S304

160

175

15.000

北大荒农垦集团

三级

水泥

32.1

CG01

0.000

2.756

2.756

呼兰养路总段呼兰分段

二级

水泥

65.2

CG102

0

3.043

3.043

呼兰养路总段呼兰分段

三级

水泥

35.2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满足公路工程项目建设需要的组织机构和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履约评价和市场信誉,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代建管理服务能力,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资质最低要求):

(1)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2投标人拥有公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工程技术系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50 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

注:1、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承担项目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1)要求的资质。

2、提供单位人员身份证及职称证扫描件,并提供以上人员2023年3月1日至今投标截止日的任意一个月社保查询明细,不提供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3. 投标人不得在所代建的项目中同时承担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供应材料设备,或者与以上单位有隶属关系及其他直接利益关系。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上人员应为联合体成员人员之和。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至少承担5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或独立桥梁或隧道工程的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或项目代建管理或监理工作,且同时满足近五年内(2018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下列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

(1)累计独立完成不少于105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

(2)独立完成1个长度不少于35公里二级及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

注:1、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上业绩应为联合体成员业绩之和。

2、业绩要求中的公路工程是指新建、改扩建、养护工程(大中修)。

3、如单个合同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4、投标人需按投标人须知3.5.2项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单位(包含联合体成员)近三年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黑龙江)” 网站(www.hljcredi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注:1、近三年为2020年6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签署承诺函。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 (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在岗要求

代建项目现场负责人

1

代建项目现场负责人在本单位工作3年以上(已在投标人处岗位登记),且具有10年以上的公路建设行业从业经验,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2个公路或独立桥梁或隧道工程的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工程(大中修)的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或项目代建管理或监理经历。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代建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代建项目技术负责人在本单位工作3年以上(已在投标人处岗位登记),且具有10年以上的公路建设行业从业经验,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2个公路或独立桥梁或隧道工程的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工程(大中修)的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或项目代建管理或监理经历。

代建项目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

1

代建项目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在本单位工作3年以上(已在投标人处岗位登记),且具有10年以上的公路建设行业从业经验,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2个公路或独立桥梁或隧道工程的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工程(大中修)的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或项目代建管理或监理经历。

试验检测负责人

1

试验检测负责人具有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检测专业包含道路或公路、材料两项。

注:1、拟投入人员均须填写,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人员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相应资格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投人员2023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2、代建项目现场负责人、代建项目技术负责人、代建项目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试验检测负责人需提供所承担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或项目任务书或业务评定书,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可清晰体现出负责人名字。

3、以上代建项目现场负责人不可一人多职。

4、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交通运输、道路与桥梁、道桥等专业。

5、代建单位派驻现场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不得在其他公路建设项目中兼职。


5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最低要求)

合同段:DJ1

项 目

要 求

备 注

财务能力

投标人需提供2020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原件的扫描件。

注:1、相应年度审计报告后应附其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的复印件;

2、应保证所有证明材料清晰可辨、有效,否则按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一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以技术建议书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以业绩评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代建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承诺函内容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7)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标人的投标内容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明确的招标范围的相关内容。

(10)投标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1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3)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4)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5)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 7. 4项规定。

(16)纸质投标文件与上传至“交易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内容全部一致(本条款不适用)。

(17)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

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第3. 7. 4项规定。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代建负责人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8)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代建管理服务实施性组织计划(技术建议书):35分

主要人员:25分

业 绩:25 分

履约信誉: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小于等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X(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条款号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

分值

2.2.1(1)

代建管理服务实施性组织计划(技术建议书)

35分

组织结构及机构职责

4分

组织结构及机构职责一般,得2.4分;较好,得2.4(不含)~3.2分;科学合理,得3.2(不含)~4分。

代建管理框架思路及工作方案

4分

代建管理框架思路及工作方案一般,得2.4分;较好,得2.4(不含)~3.2分;措施得力,得3.2(不含)~4分。

项目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服务框架思路及工作方案

3分

项目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服务框架思路及工作方案一般,得1.8分;较好,得1.8(不含)~2.4分;措施得力,得2.4(不含)~3分。

质量管理控制措施

4分

施工阶段质量管理控制措施一般,得2.4分;较好,得2.4(不含)~3.2分;科学合理,得3.2(不含)~4分。

工期管理控制措施

4分

工期管理控制措施一般,得2.4分;较好,得2.4(不含)~3.2分;科学合理,得3.2(不含)~4分。

安全管理控制措施

4分

安全管理控制措施一般,得2.4分;较好,得2.4(不含)~3.2分;科学合理,得3.2(不含)~4分。

合同管理控制措施

4分

合同管理控制措施一般,得2.4分;较好,得2.4(不含)~3.2分;科学合理,得3.2(不含)~4分。。

重点难点分析

合理化建议

4分

重点难点分析合理化建议一般,得2.4分;较好,得2.4(不含)~3.2分;科学合理,得3.2(不含)~4分。

环保管理控制措施

4分

环保主要工作管理控制措施一般,得2.4分;较好,得2.4(不含)~3.2分;科学合理,得3.2(不含)~4分。

2.2.4(2)

主要人员

25分

代建项目现场负责人

7分

满足人员资格最低要求,得4.2分;

每增加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标准公路或独立桥梁或隧道工程的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工程(大中修)的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或项目代建管理或监理经历加1.4分,最多加2.8分。

代建项目技术负责人

6分

满足人员资格最低要求,得3.6分;

每增加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标准公路或独立桥梁或隧道工程的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工程(大中修)的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或项目代建管理或监理经历加1.2分,最多加2.4分。

代建项目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

6分

满足人员资格最低要求,得3.6分;

每增加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标准公路或独立桥梁或隧道工程的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工程(大中修)的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或项目代建管理或监理经历加1.2分,最多加2.4分。

试验检测负责人

6分

满足人员资格最低要求,得3.6分;

提供作为试验检测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每具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标准公路的沥青混凝土路面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工程(大中修)项目试验检测负责人工作经历加1.2分,最多加2.4分。

2.2.4(3)

评标价

1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中分值;E1=1;E2=0.5。

2.2.4(4)

其他因素

业绩

25分

代建业绩

15分

投标人承担过5 项二级及以上公路或独立桥梁或隧道工程的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工程(大中修)的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或项目代建管理或监理工作,得9分;

每增加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或独立桥梁或隧道工程的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工程(大中修)的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或项目代建管理或监理工作,加3分,最多加6分。

试验检测工作业绩

10分

投标人近 5 年内(2018年 6月 1 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二级及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的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工程(大中修)的试验检测里程累计相加105公里得6分,试验检测里程每增加90公里加2分,最多加4分。

履约

信誉

5分

履约信誉

5分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得5分。

注1、代建项目现场负责人、代建项目技术负责人、代建项目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试验检测负责人加分不设年限要求。

2、代建项目现场负责人、代建项目技术负责人、代建项目工程管部门负责人、试验检测负责人业绩需提供所承担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或项目任务书或业务评定书,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可清晰体现出负责人名字。

3、投标人企业业绩需按投标人须知3.5.2项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得分不予认定。

4、如单个业绩可满足多个加分要求,可分别进行认定。

5、投标文件各项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为7人,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养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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