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本溪、桓仁两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物业管理服务。管理服务项目为主办公楼及院落物业管理。具体为院内建筑本体的日常巡视和保养,各类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运行、秩序维护、车辆疏导、环境卫生保洁、绿化美化、“四害”防治、有关应急突发事件处理、院门传达室管理,办公楼所在单位报刊资料普通文件订阅收发及其它事宜。
二、物业服务的内容
(一)建筑本体的日常巡视、保养和维修服务。
1、院内建筑包括主体结构、屋面(含保温、隔热、防水层)、楼面、墙面、天花板、顶棚等的日常巡视、保养和维修。
2、保修期内的项目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联系、配合、监督有关保修单位进行维修。
(二)各类设施设备的运行、养护、维修和管理。
1、本项目区域内电力、供水、等设施的维护、运行与管理。
2、门、窗、锁具、隔板、壁橱等各种装修、装饰等保养和维修。
3、室外庭院、道路和机动车停车场的维护。
4、室外供排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等的维护、管理、清运、照明、绿地和景观照明等。
5、供电系统的运行、养护、维修和管理。
6、照明系统运行、养护、维修和管理。包括公共区域照明。办公室内照明。应急照明、指示照明、室外泛光照明的养护、维修以及照明控制系统的运行管理。
7、给排水系统运行、养护、维修和管理。
8、保修期内设施设备由保修单位负责维修,物业服务企业负责联系、配合、监督有关保修单位对设备进行维修。
(三) 环境卫生保洁:办公楼内环境卫生包括楼梯、电梯、公共
区域、玻璃、卫生间、垃圾清运、冬季除雪等。
(四) 硬件管理员:网络信息维护,网络安全报告等。
三、物业服务的要求
1、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各岗位工作标准,并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
2、完成物业服务范围内的零星维修工作,配件耗材等由采购人提供。
物业服务过程中使用的工器具和性低值易耗品由中标人提供。
3、保修期内的维修工作,由保修单位负责维修;保修期外的维修工作,一般维修经采购人审核后由中标人负责实施。大修项目由双方协商处理。
4、按岗位要求配置专业管理服务人员,专业人员须持证上岗,保证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稳定性。
5、房屋及设施设备等物业档案资料齐全,分类成册,管理完善。
6、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服务电话,对采购人和用户有关报修求助、建议、问询、投诉等各类信息进行收集和反馈,并及时处理,有回访制度和记录。
7、根据保洁、设备运行、维修等需要,须配备完善的警示、提示标牌,卫生间配备文明、节能等提示标牌,在危险隐患部位需设置相应的安全防范、提示、警示标识。各标牌、标识制作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8、中标人不得与用户发生未经采购人认可的经济往来或其它服务。
9、针对物业服务范围内的有关事项向采购人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物业服务的标准
(一)建筑本体的日常巡视、保养和维修服务标准
1、定期对房屋结构及涉及使用安全的部位进行检查,对损坏处联系质保单位及时修理,巡查、保养记录完善,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报业主处理。
2、楼宇外观始终保持完好、整洁;外墙建材贴面无破损、无污染。
3、未经采购人许可,各部位不得出现乱搭建、乱堆放现象。
4、各设施设备状况良好,各系统运行正常,无重大设备隐患及管理责任事故。
5、设施设备报修、抢修机制完善。易损件(如灯管等)更换、维修不应超过两小时,一般性设备维修不超过一天,重大维修不超过三天,房屋维修一般不超过五天(以上均指自发生到维修完毕)。
紧急故障应接到通知后2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设备运行、维修记录完整。
6、共用配套设施完好,不得随意改变用途。
7、定期巡查公共设施,无安全隐患。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业主。
8、大楼区域内的道路通畅,路面整洁、无阻碍。
(二)供电系统的运行、养护、维修和管理标准
1、保证正常供电,无人为停电、断电事故。限电、停电有明确的审批程序并按规定时间通知各单位。
2、临时用电管理措施与停电应急处理措施完备。备用应急灯、应急电源等设备可随时启用。
3、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安全设施齐全,通风、照明等附属设施完好。
4、电梯轿厢、井道、机房保持清洁。
5、协助电梯维保单位进行电梯维保。
6、照明系统巡查、报修措施完善,故障维修及时,庭院、道路、大厅、楼道等区域公共照明和大楼泛光照明完好。
7、公共照明和大楼泛光照明按要求开启、关闭。 照明设施保持完好、整洁,无污渍、无蛛网、无积尘。
(三)排水系统的运行、养护、维修和管理标准
1、设备、阀门、管道工作正常,无跑冒滴漏等现象。
2、排水系统通畅,汛期道路无积水,车库、设备房间无积水、浸泡等现象发生。
3、发生事故,维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抢修,无大面积跑水、泛水、长时间停水等现象。
(四)秩序维护、保安工作管理标准
1、秩序维护人员具备专业素质,熟悉大楼的环境,文明执勤,训练有素,言语规范,认真负责。
2、实行24小时值班及巡逻制度,设立固定岗、流动岗,突发事件反应迅速。
3、秩序维护工作应重点加强夜间值班巡查,充分利用人防、技防措施,做到管理区域内办公秩序良好,人身安全不受侵犯,财产不受损失,重大活动顺利进行,突发事件迅速得到解决。
4、安全防范措施及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完善,并充分考虑到大楼的功能特点。
5、车辆的出入、停放管理规范,大楼范围内的交通秩序井然。
6、楼外停车场有人疏导,做到管理有序,排列整齐。
7、非机动车辆集中停放,摆放整齐。
8、危及人身安全处设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五)环境卫生保洁服务标准
1、环境卫生保洁实行责任制。有专职的清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
,实行标准化清洁保洁。
2、保洁服务要适时、及时、准时,尽量不影响大楼的正常办公,不使用对建筑物材质造成损伤的材料和清洁剂。
3、保洁设备完备,在楼内外适当位置设置垃圾箱、垃圾中转站。楼内垃圾箱烟缸内铺设细沙,垃圾桶、烟缸及时清理,定期清洗,保持洁净。垃圾每日收集2次,做到日产日清,无垃圾桶、烟缸满溢现象。垃圾中转站每日进行冲洗,冲洗后无异昧;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卫生消杀,有效控制蝇、蚊等害虫孳生。
4、排水、排污管道畅通,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5、大楼共用部位保持洁净。无乱贴、乱涂、乱画和乱悬挂现象;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大厅、楼梯、扶栏、公共区域门窗等的玻璃保持明亮洁净;石材、金属表面应保持光亮;楼内各处地面、台面无灰尘、无垃圾;墙面和天花板整洁、无尘土和蜘蛛网;卫生间地面、台面和便池无水渍、无污渍,卫生纸、洗手液、小便池内除臭球等低值易耗品应及时补充。
6、管理区域内公共部位的清洁工作不少于以下频次,并随时做好巡查、维护。
(1)楼内通道、楼梯每天拖扫两次,每月彻底清洗一次;
(2)大厅、电梯厅有专人负责,实时除尘;
(3)主要通道出入口每天清扫两次;
(4)门厅的地面、楼面随时保持清洁,走廊地砖地面或楼面定期保养;
(5)各会议室、接待室地面保持清洁,室内地毯定期吸尘及清洗,木质主席台定期保养;
(6)楼内消防栓、过道门、扶手等公共设施每两天全面擦拭一次;
(7)公共卫生间及时打扫,随时保持清洁;
(8)电梯每天全面清洁三次;
(9)墙面、电梯、楼梯等装饰根据用材情况进行必要的定期养护;
(IO)屋面平台、雨棚表面、玻璃穹顶适时清洁;
7、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定期开展消杀工作,有效控制鼠、蟑、蝇、蚊等害虫孳生;定期对各类病虫害进行预防控制,适时投放消杀药物。
8、特殊材质地面、墙面的保养计划科学合理,保持材质的长期效果,无污染、无损伤。
五、各岗位人员基本要求
1、人员数量须满足服务需要,总人数:14人。
物业岗位人员配备表 |
岗 位 | 人 数 | 要 求 | |
保洁班长 | 1 | 符合采购方要求 | |
保洁人员 | 4 (其中本溪县1人,桓仁县1人) | 符合采购方要求 | |
门卫 | 6 (其中本溪县1人,桓仁县1人) | 符合采购方要求 | |
硬件操作人员 | 1 | 符合采购方要求 | |
维修人员 | 1 | 符合采购方要求 | |
司机 | 1 | 符合采购方要求 | |
合计 | 14 | | |
六、其他要求
1、本项目物业服务人员服装费耗材计入报价。
2、投标人的报价中不含水、电、暖等能耗费用,能耗费用由采购人支 付。
3、投标人应结合本项目实际,根据招标文件的物业服务的范围及内容,充分考虑市场情况,对各项费用确定本项目的合理报价。
4、本合同签订周期为一年,如下一年达到甲方服务要求。可以继续签订下一年合同,最多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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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开标现场递交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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