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兰屯市中和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扎兰屯市中和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扎兰屯市农牧和科技局:

我局受理了你单位2016年扎兰屯市中和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的取水许可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及《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决定准予取水许可申请。同意中和镇新林村项目区取水量30万m3/a,取水水源为项目区地下水,取水全部用于农田灌溉。

中和镇库堤河村项目区规划种植作物为水稻时取水水源为库堤河地表水,取水全部用于农田灌溉。目前库堤河村项目区种植作物为玉米,项目建成后一直未使用。考虑项目区发展,种植作物为水稻需取水时,可按《2016年扎兰屯市中和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水资源论证报告表(A)》审查意见核定水量向我局申请取水。

农业灌溉严禁开采深层承压地下水,你单位应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做好地下水保护工作。

取用水户应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我局申领取水许可证。

附件:《2016年扎兰屯市中和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水资源论证报告表(A)》审查意见

扎兰屯市水利局

2023年5月15日


《2016年扎兰屯市中和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

水资源论证报告表(A)》审查意见

根据水利部、原国家计委《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国家计委第15号令公布,水利部令第47、49号修改)《内蒙古自治区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55号公布,第230号修改)《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取水许可和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水资〔2017〕134号)和《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取水许可审批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呼水资〔2021〕3号)要求,扎兰屯市水利局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召开会议,对《2016年扎兰屯市中和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水资源论证报告表(A)》进行了审查,经专家认真评审讨论,基本同意该《报告表(A)》,并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2016年扎兰屯市中和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位于中和镇库堤河村、新林村。项目建设高标准农田1.2万亩,规划种植水稻和玉米,其中:库堤河村项目区面积0.7万亩,有效灌溉面积0.665万亩,规划种植作物为水稻,设计灌溉保证率75%,建设渠首一座;新林村灌溉面积0.5万亩,种植作物为玉米,采用喷灌方式灌溉,设计灌溉保证率85%,建设水源井42眼。项目总投资1680.00万元,2016年4月呼伦贝尔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关于2016年扎兰屯市中和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呼农综办字〔2016〕27号)对项目进行了批复。项目于2016年12月竣工,库堤河村项目区种植作物为玉米,项目建成后一直未使用。新林村项目区种植作物为玉米,项目建成后投入使用。

二、《报告表(A)》在分析建设项目所在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的基础上,对项目水源选取、水源保证程度、用水合理性及取水、退水对水环境影响等进行了合理的分析论证。《报告书》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要求和《农田灌溉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要求。

三、基本同意项目取用水合理性分析结论。新林村项目区取用新水总量30万m3/a(1.43万m3/d,灌溉期21d),全部用于农田灌溉,灌溉作物为玉米,取水水源为项目区地下水。灌溉设计保证率85%,灌溉方式为喷灌,玉米单位灌溉新水量900m3/hm2,符合《内蒙古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DB15/T385-2020)。喷灌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85,符合《节水灌溉工程技术标准》(GB/T*****-2018)。

库堤河村项目区种植作物为水稻时取水量为340.48万m3/a(灌溉期113d),全部用于农田灌溉,取水水源为库堤河地表水。灌溉设计保证率75%,灌溉方式为渠道灌溉。水稻单位灌溉新水量512m3/亩,符合《内蒙古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标准》(DB15/T385-2020)。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76,符合《节水灌溉工程技术标准》(GB/T*****-2018)。

项目取用水合理可行,节水评价符合相关要求。

四、基本同意项目取水水源论证结论。项目根据当地水资源条件及特点,各项目区以项目区附近河流地表水和项目区地下水作为取水水源,水源选择合理,符合当地水资源状况和《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水资源配置利用规划》。

库堤河村项目区取水水源为库堤河地表水,在库堤河建设渠首1座。经计算,取水口处断面多年平均径流量5542.27万m3,P=75%保证率年径流量2081.81万m3,灌溉期5-9月P=75%来水量为1495.97万m3,现状本项目取水口上游无其他用水户,扣除河流生态需水量,剩余可利用水量771.82万m3,取水口处断面来水能满足项目区340.48万m3/a的用水需求。灌溉期内5月份为较枯月份,库堤河来水扣除生态需水量后的可利用流量0.74m3/s,取水口处断面来水可以满足项目区0.51m3/s用水需求。

新林村项目区取水水源为项目区地下水。经计算,项目区水源地地下水总补给量79.21万m3/a,可开采量63.37万m3/a,能满足项目区30万m3/a的用水需求。项目区设计布置潜水完整井42眼,井径250mm,井深60m,单井出水量20m3/h,满足项目区灌溉用水需求。

库堤河村、新林村项目区灌溉水源均位于济沁河流域,济沁河流域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质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要求。

五、基本同意取退水影响分析结论。

(一)取水影响:库堤河村项目区取用库堤河地表水340.48万m3/a,库堤河村项目取水口下游有已建2016年扎兰屯市中和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项目(第二批)中和镇红星村项目区水田灌溉项目0.6万亩,年取水量为307.2万m3(5月较枯月份泡田期取水流量为0.46m3/s),在灌溉期内5月份为较枯月份,位于该取水口下游红星村项目区5月份渠首处扣除生态基流量后可供水流量为1.05m3/s,1.05m3/s的流量除去本项目的需水流量0.51m3/s后剩余可用流量为0.54m3/s,完全可以满足(第二批)红星项目区5月份泡田期0.46m3/s的取水需求,项目取水充分考虑了河流生态和其他用水户的需水。新林村项目区取用地下水总量30万m3/a,小于项目区水源地地下水可开采量。所以项目取水对区域水资源状况、水生态环境、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及其他用水户影响甚微。

(二)退水影响:

库堤河村项目区水稻本田期的田间排水量27.5万m3/a,通过排水渠道入灌区下游库堤河河道内。本项目水田的退水量较大,业主单位必须加强水质监测,掌控水质的变化和对水体产生影响,要保证田间退水绝对不能对下游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新林村项目区灌溉方式选用喷灌,灌溉强度低,田间水分利用率高,退水影响甚微。

五、水资源保护措施基本合理,随着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水资源保护工作被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你单位应根据《报告表(A)》提出的水资源保护措施加强管理,使水资源保护工作落到实处,收到成效。

专家组组长: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高标准农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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