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年度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100橙色管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年度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100橙色管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就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100橙色)管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100橙色)管材采购项目
2.本次招标内容:
2.1本次采购的货物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及数量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广州花都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 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 ||||
1 | 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100橙色)管材 | dn50\SDR11 | 米 | 200 | 0 | |
2 | dn63\SDR11 | 米 | 500 | 900 | ||
3 | dn90\SDR11 | 米 | 600 | 900 | ||
4 | dn110\SDR11 | 米 | 600 | 900 | ||
5 | dn160\SDR11 | 米 | 1100 | 1500 | ||
6 | dn200\SDR11 | 米 | 3200 | 2300 | ||
7 | dn250\SDR11 | 米 | 300 | 400 | ||
8 | dn315\SDR11 | 米 | 600 | 600 | ||
9 | dn355\SDR11 | 米 | 4100 | 9000 | 200 | |
10 | dn400\SDR11 | 米 | 4000 | 100 | 1000 | |
11 | dn160\SDR17.6 | 米 | 1600 | 3000 | ||
12 | dn200\SDR17.6 | 米 | 2100 | 5000 | ||
13 | dn250\SDR17.6 | 米 | 200 | 1100 | ||
14 | dn315\SDR17.6 | 米 | 200 | 1000 | ||
15 | dn355\SDR17.6 | 米 | 0 | 400 | ||
16 | dn400\SDR17.6 | 米 | 0 | 3000 |
说明:
1)投标人必须响应以上全部内容。
2)以上数量为暂定采购量,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调整采购量,并以最终实际采购量为准。
3)投标人对每种规格单个货物所响应的单价应是综合单价,最终结算价款按综合单价×最终实际采购量结算。此综合单价既包括货物销售13%增值税,也包括投标人提供货物所需的设计、原材料组织加工、生产制造,以及将货物按招标人要求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所发生和应支付的一切税费。同时投标人还应免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支持(安装指导、现场调试、质量分析、事故调查、技术资料提供)、培训等售后服务。
4)合同执行过程中,国家政策对增值税税率有调整的,则不含税价保持不变,按调整后的税率执行。
5)招标人和其属下子公司可依据中标结果、中标价格及上表所列暂定需求量分别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
2.2根据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招标人依法确定1或2名中标人。当完成资格及有效性审查后,若合格投标人超过4家(含4家)时,本项目确定2名中标人,授予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中标人60%标的份额合同,授予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中标人40%标的份额合同;若合格投标人只有3家,本项目确定1名中标人。
2.3合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在合同期限内中标人须根据招标人的实际需求分批次供货。
2.4 交货地点:中标人在每次接到招标人书面订单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广州市范围内),并经招标人指定的人员验收,运输途中及装卸货的所有风险及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2.5招标控制价:9670万元。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将被否决。
3.合格投标人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项目不接受产品代理商投标,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投标人须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提供承诺书(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提供的格式要求编制)。
3.3投标人须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投标人声明(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提供的格式要求编制)。
3.4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聚乙烯管材级别为A1或A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聚乙烯管材级别为A或B级。
3.5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6本项目要求提供样品,投标人应提供应标的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100/橙色)管材dn110\SDR11样品1.2米,样品须由应标的混配料牌号生产,样品上需标注投标人名称、样品名称、投标项目名称。
4.本项目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http://ggzy.gz.gov.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5.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及时间与开标时间
5.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3年06月12日至2023 年07月03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5.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3年06月12日17时00分;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3日14时30分。
5.3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开始时间:2023 年07月03日14时30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开始时间:2023 年07月04日11时00分。
5.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6.招标文件领购时间及方式: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完成了线上投标登记的投标人须在2023年06月12日 17时00分至2023年07月03日14时30分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曾工,电话:020-********-843)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投标登记时间结束后统一发至所留邮箱,请自行下载。投标人须完成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的线上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购买。
7.资格审查方式
7.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7.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或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7.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8.投标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50万元人民币(大写:伍拾万元整)(限定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到招标文件规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9.投标样品递交时间及地点:
投标样品起始时间:2023年07月03日14时15分;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3日14时30分。
投标样品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2开标室,逾期递交的投标样品招标人不予受理,递交投标样品的投标人代表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样品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样品时提供)身份证原件,投标样品不接受邮寄的方式递交。
10.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以书面形式(异议书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格式详见公告附件)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异议受理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1)异议提起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未在法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3)本招标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4)异议书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5)异议书未提供有效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6)开标现场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投标人又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7)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8)招标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9)异议事项不清晰不具体,或无事实依据,或相关证据证明材料不足的,或无有效证据证明的;
(10)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11)其他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异议无效情形的。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的,招标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符合招标人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情形的,将列入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集团公司招标采购活动资格。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受理电话:020-********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3、24楼
11.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网址:http://cg.gemas.com.cn)、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gdg.com.cn)及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bjztc.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2.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电话:020-********
联系地址:广州市临江大道发展中心23楼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工、方工
电话:020-********-843、838
电子邮箱:bjzj_gz@163.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部
异议申诉电话:020-********
招标人名称: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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